贵州省毕节市2015年特岗教师计划招聘细则

毕教发〔2015〕70号
各有关县(区)教育局(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局):
    为做好我市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9号)和《毕节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教发〔2015〕69号)精神,我局商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制定了《毕节市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有关县(区)教育局要按照本细则制定本县区“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并于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备案。
毕节市教育局
2015年4月30日
(联 系 人:省教育厅  周玉林、丁兴华,联系电话〔传真〕:0851-85280465。市教育局  孙克栋、刘玲、靳文豪、张燕璘,联系电话:0857-8229479,传真:0857-8224396)
附表1
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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