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招聘高中教师简章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正安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高中教师74名,职位设置情况详见《正安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附后)。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招考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㈡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5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3日及以后出生)。
 
㈢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含特岗教师);
 
2、截止5月2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
 
3、在读非2015届毕业生;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报名时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资格证书、学籍档案材料);
 
11、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㈠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日—5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正安县人才服务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⑴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⑵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⑶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⑷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⑸报名费100元。
 
⑹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蓝底或红底)照片4张。
 
⑺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比例须达到3:1(即开考比例)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考计划调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计入开考比例。
 
㈡资格审查
 
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时组织当场对考生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方案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㈢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5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正安县人才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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