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德清县教育局武康建成区外教师选调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和调配管理的若干规定》(德教〔2011〕6号)、《德清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德教人〔2015〕101号)和学校需求情况,结合竞聘型教师交流办法,现就武康建成区外学校教师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师,必须在该校服务满五年;已跨校交流的教师必须在新流入学校工作满三年。
  2.获得县教坛新秀、教学中坚、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教师、各类“十佳教师”及以上荣誉或评为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必须继续在所在学校服务满三年(以发文日期为准);获得县教学新苗一等奖的,必须继续在所在学校服务满二年(以发文日期为准)。
  二、选调岗位
  具体详见《2015年武康建成区外部分学校校际选调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选调办法
  1.意向选调教职工向现工作单位提出申请,经现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到招聘单位报名,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名时须提供《2015年武康建成区外校际选调申请审核表》(附件2),并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应聘学校制定具体竞岗办法,组织竞岗并确定入围人员,于 4月27日下班前将竞聘结果和相关材料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3.县教育局审核后,如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对教师报名弄虚作假或学校把关不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选调人员名单公布后于2015年暑期办理相关手续。
  4.咨询电话:0572-8062792, 8367916。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 4月24日前。
  2.报名地点:各应聘学校。
  五、有关事项
  1.各应聘学校须成立竞岗领导小组,制定教师选调竞岗办法,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报考岗位按学段和现任学科报名,各校报名人数每学科限报1名,具体由学校把关。
  3.教职工交流后,岗位聘任须根据新聘用单位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进行聘任。
  4.近三年受到行政处分或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被举报查实的教师,不得参加报考。报考后如发现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被举报查实的,则取消选调资格。举报电话:0572-8066783,8367938。
  5.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至2015年7月底。
 
德清县教育局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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