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教育局2015年选调教师公告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选调一批教师。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学校类别   岗位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社会

音乐

体育

网络管理

合计

初中

1

2

 

1

2

 

2

 

8

小学

7

5

1

 

 

1

3

2

19

小计

8

7

1

1

2

1

5

2

27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含民办学校中保留原公办身份的教师)。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学岗位的教师需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需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省特级教师、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其他条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县级及以上名师或教坛新秀称号;
  2、在教学大比武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县级二等奖及以上教学业务荣誉(教学大比武和优质课所获荣誉应与所任教学科一致);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就学期间曾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荣誉;
  4、现在中小学校(乡镇小学指中心校)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
  5、体育、音乐岗位个人专业技能获县(市、区)一等奖或地市级二等奖以上;
  6、网络管理岗位报名者管理的原学校校园网建设曾获县(市、区)一等奖或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体育、音乐、网络管理岗位中小学可以跨学段报名,但只允许高跨低报名,不能由低跨高报名;其他专业不能跨学段报名。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8日到台州市教育局12楼人事处报名(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平路188号),联系电话:0576-88582703,联系人:杨老师;      
  2、报名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二寸彩色近照一张。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不足1:3的,由台州市教育局确定是否继续选调。
  (二)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主要考核课堂教学水平、能力,采用模拟上课、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体育、音乐、网络管理还需进行技能测试。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省特级教师、地市级及以上名师、教坛新秀、优质课或教学大比武一等奖获得者,可视岗位需求情况进行直接考察选调。
  (三)师德考察
  业务考核后按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师德考察人员,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选调的依据。
  (四)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后,经市教育局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办理调动手续。
  四、优惠政策
  选调教师能在学校服务8年以上者,省特级教师给予2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省级教坛新秀、省教学大比武一等奖获得者、市级名师给予1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台州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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