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2015年过渡人员教师资格教学能力测试公告

  根据《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要求,现将2015年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取得《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或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单科《合格证》(有效期内)或取得一科《合格证》另一科成绩查询为“合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应参加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过渡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学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但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指与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一致学段、学科的一线教学实习),应参加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22日
三、测试方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为面试、试讲。
面试:专家通过试讲考察被测人的仪表仪态、言行举止、师德修养及把握相关学科知识的能力。
试讲:专家通过试讲考察被测人实现教学目的、驾驭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的能力,回答问题、板书和讲解能力以及对本次试讲教学效果自我评价和教学反思的能力。试讲采用被测人面对专家讲课的方式进行。
四、测试程序
(1)抽签:被测人员携带身份证或其他证件到测试点抽取试讲课题。
(2)备课:时间为两小时,独立完成备课工作,并写出一份教案或教学设计。备课期间不得离开备课室。
(3)试讲:被测人员将抽取的课题交于评委,开始试讲。试讲时间20—25分钟。
(4)自我评价:试讲结束后,被测人员要对讲课过程及效果进行自我评价。
(5)答辩:自我评价结束后,被测人员现场口头答辩。答辩题分两部分,一部分由专家从预先拟定题目中随机抽取,另一部分由专家根据课堂教学内容提问。
(6)离场:答辩结束后,被测人员需留下本人教案方可离开测试教室。
(7)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0分以上方为合格。
五、测试费用
申请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308号)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次。各县(市、区)教育局于报名时一并上缴。
六、测试时间、地点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各单位于2015年 4月23日根据属地的原则将本辖区内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花名表(Excel格式)发至cxL124@163.com。
2.参加测试人员须提前20分钟到测试点抽签。除教材、教学大纲、教学参考用书外,不许带其它参考资料。迟到30分钟的,取消测试资格。
3.参加测试人员必须携带测试证、身份证,以便工作人员核查。
4.整个测试工作在全封闭状态下进行,除被测人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测试场地。被测人候测期间不得离开备课场地,测试结束的应及时离场,不得与未测试人员接触。违规者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在填写“申请人任教学科”一栏时,一定要在“中国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所列的任教学科中选择相同或相近的学科。

运城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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