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延安市2015年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普通话普及水平,根据《陕西省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办法》、《陕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细则》和省教育厅、省语委办关于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安排,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15年全市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大中专院校学生、教师、国家公务员、服务行业人员。
二、时间地点
  2015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测试。
三、测试内容方式
  测试内容为陕西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提供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题库中的朗读字表、朗读作品、说话内容等,采取计算机辅助测试的方式进行评测。
四、组织实施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五、成绩审核及证书办理
  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采取计算机打分和人工打分相结合的方式得分,测试全程录音、录像,测试结束后,省语测中心对成绩进行复审,确定最终成绩和普通话水平等级并颁发证书。
六、有关要求
  1.报名。各县区考生到所在县区教育局报名,市直单位在本单位报名。考生报名时需持身份证并登记个人信息、提供电子照片。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审核报名信息,仔细确认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身份证号、报名表等规范无误,如因信息错误导致系统报名失败,后果自负。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落实专人负责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务必于4月20日前将报名表(附件1,在延安教育网www.yaedu.net下载,纸质、电子版)、电子照片(2寸证件照,须身份证号命名,不得出现汉字)、联络员信息表(附件2)报市教育局继续教育科。
  2.证书补办、变更。根据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规定,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丢失后,从发证之日起算两年之内可申请补办,超过两年需重新参加测试;证书信息变更从发证之日起算20天内逐级申报修改。补办(变更)证书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照片及同底电子照片、网上证书打印件,到所在区县教育局填写补办(变更)申请表(附件3),缴纳相关费用,由区县教育局统一提交市教育局一并补办。
  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费共90元。
  联系电话:0911—2315721
  电子邮箱:yasjxj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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