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蒙城县2015春季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现将2015年蒙城县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3日—4月21日每个工作日的8:00—18: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逾期教师资格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二、网上报名流程
1、非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的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3、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规格为114×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jpg格式;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仔细核对所填报名信息(务必正确填写电子邮箱,以备网报密码丢失从邮箱中找回),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5、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6.申请人请登陆“蒙城教育网”,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并按第六项第3条提交材料要求签字盖章。
三、认定范围
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
四、认定对象
1.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2.持有2014年2月前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以下简称“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人员。其中,“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均在2014年2月以后取得的,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3.在2014年2月已取得“两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者,又在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明书人员。
4.截至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人员。
5.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实施前(2013年9月),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电大等)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人员。
6.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上述认定对象中,前五类为非国考人员,第六类为国考人员。
五、 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蒙城县的中国公民。其中,非国考人员应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国考人员应向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六、 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材料审查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4月22日—24日。
2、材料审查现场确认地点:蒙城县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局办公楼二楼西头);联系电话:0558-7638495。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正反面打印);封面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栏和第四页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栏加盖鉴定单位印章。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其中第8项“有无犯罪记录”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并加盖印章。鉴定单位(全称)栏加盖鉴定单位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发教师资格证书。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填写《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要求:贴好照片,填好姓名,于2015年4月22日—4月24日到蒙城县教育局人事科加盖印章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空腹到蒙城县中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提供2014年2月以前取得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专业申请人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时,请依序装订成册。自备纸质档案袋一个。
(9)申请人要提供同底版小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10)非本地户籍申请人需提供与工作单位所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
(11)申请人要根据户籍或单位所在地正确选择确认点,提交材料务必备齐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安排
(一)时间:
1、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安排在2015年5月16日上午7:00举行。不再另行通知。
(二)地点:
1、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在蒙城县第八中学(蒙城县教育局对面)进行。
(三)要求
1、非国考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国考人员在我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合格证明中标明的考试类别与其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一致时,无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3、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能力测试环节包括撰写教学设计和无生上课,场地实行封闭管理,申请人需凭身份证入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测试内容依据蒙城县幼儿园、小学、初中正在使用的教材。
幼儿园:《安徽省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中班。
小学:五年级第一学期教材。
初中:八年级第一学期教材。(化学学科为九年级第一学期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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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教育局
2015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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