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招聘会时间:4月8日上午9:30
 
招聘会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就业指导中心
 
为确保我县教育事业稳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吸纳更多高层次人才。根据《肇庆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肇教人[2015]12号)精神,经县人社局核准,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县组成外出招聘教师工作小组,前往广西师范大学招聘40名应往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或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对象条件要求
 
(一)招聘对象
 
1.应往届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2.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30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
 
二、报名时应带材料
 
应届生个人简历一份(含学校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和获奖证书、身份证等),往届生个人简历一份(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未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及修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或成绩单)。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基本程序为:资格审查、面试、办理签订协议手续。
 
1.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具体方式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学校做好考察应聘毕业生面试时的教学水平和能力等测试的准备工作。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人员;
 
3.办理协议签订手续:经外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讨论后择优录用,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薪酬待遇
 
我县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约65000多元,大学本科毕业生第一年平均工资收入约50000多元,硕士毕业生年平均工资收入约70000多元,工作后按有关规定晋升工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被聘并签约的学生,工资收入全部由财政供养。试用期1年,试用合格转正后为正式事业编制人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世华  1380285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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