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2014年招聘小学教师78名

  为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市人社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常州市新北区2014年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2.2012、2013年毕业生,限常州市户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已申请2014年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14年7月20日前取得)。具备相应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可报本级及其以下的相应任教学科岗位(初、高中物理、化学和生物教师资格可报考小学科学岗位,初、高中政治、历史和地理教师资格可报考小学品德与社会学科岗位)。
4.报考英语学科的须具有英语专业八级及以上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 报名时间:5月24日至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3. 报名地点: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8号新北区政府5楼512室,市内乘B10、B13、19路至新北区政府站下)。
4. 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
(1)常州市新北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1寸彩色证件照(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学科)。其中2012、2013年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201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出示时间可推迟到7月20日,但报名时必须出具承诺书(样式见附件2)
所有证书必须出示原件,同时提供1份复印件。原件经报名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5. 其他注意事项:
每人限报1个岗位。区社会事业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领取准考证
6月5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考生携带身份证至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如他人代领,需同时提供代领人身份证件),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专业加试。
(三)笔试
1.  考试时间:150分钟。
2.  考试内容:通识性知识、新课程理论、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知识及应用、组织协调能力、作文。
3.  试卷结构:总分100分(其中通识性知识10分左右,新课程理论15分左右,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知识及应用、组织协调能力考查35分左右,作文40分)。
4.  考试题型:填空题、选择题、简答题、分析题、作文。
(四)专业加试
1. 美术:总分100分(其中素描60分,命题创作40分)。测试时间180分钟,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60cm,宽不超过40cm。加试所需一切用品自备。
2. 体育:总分100分(其中基本素质30分,体育特长展示及相关说明70分)。基本素质测试5分钟,特长展示及相关说明测试10分钟。除固定设施外,所需器材自备。
3. 音乐:总分100分(其中钢琴弹奏30分,演唱30分,音乐特长展示40分)。特长展示为除钢琴外的其他器乐演奏或舞蹈表演自选一项,内容自定,CD伴奏自备。除钢琴、音响设备外其他用品自备,测试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
(五)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有专业要求的美术、体育、音乐岗位的加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将笔试和专业加试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其中美术、体育、音乐考生将笔试和专业加试成绩相加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生笔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新北区教育网站上公布。
(六)面试
1.面试内容:
(1)上课。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课堂前15分钟教学。
(2)演讲。根据指定内容进行演讲。
2.面试分值:共100分(其中上课70分、演讲3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3.面试时间安排:教案设计、演讲准备共90分钟,上课15分钟,演讲3分钟。
(七)公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美术、体育、音乐学科按笔试成绩的20%、专业加试成绩的20%和面试成绩的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学科按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新北区教育网站上公布综合成绩。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出现同分时,取面试高分者)。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出现缺额时,在该学科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该学科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考察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原简章发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学校、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与需求学校进行双向选择落实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由区社会事业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试用期内,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六、管理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新北区纪委(监察局)0519-85127296
        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9—85127787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0519—85127831
七、本招聘简章由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北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9—85127371。
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4年5月
附件: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