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112名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014年海阳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5名普通中小学教师、5名烟台轻工业学校专业教师、1名海阳市竞技体育学校教师和1名海阳市老年大学教师(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6年1 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4年1 月1日以后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五)报考普通中小学及体校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除外)、普通话证,报考语文教师岗位人员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甲等,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乙等。报考海阳市老年大学和烟台轻工业学校教师不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限制。
(六)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且学历须为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七)专科毕业生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限海阳市生源或具有海阳市常住户口,其他报考人员不受生源地及户口限制。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3年内(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报考的,不受生源地及户口限制。
(八)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的岗位。
(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定向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期满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三年内(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报考的所有毕业生均须于2014年7月底前毕业。海外留学人员须于2014年7月底前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受过处分、处罚现仍未解除的不得报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9:00—5月16日17: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13日9:00—5月17日9:00。
缴费时间:2014年5月13日9:00—5月17日17:00。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5月21日9:00—5月23日16:00
报名网址及考务信息查询网址:
海阳市教育体育局网站
报名备用网址:
海阳机构编制网站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此岗位。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报名系统记录为准),初审不予通过。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12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12小时后至5月17日9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机关应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5月17日11: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于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打印《海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海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报名时间内携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到海阳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计划核减的,将核减的计划调剂到同专业的非定向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海阳市教育体育局网站查询)提交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海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海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需出具:①身份证(户籍证明)、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信、③教师资格证或证明、④普通话证或证明;往届毕业生需出具:①学历证、②学位证、③报到证、④教师资格证、⑤普通话证、⑥身份证(户籍证明)、⑦已就业或已签就业协议毕业生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复印件(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信)。⑧已解除就业合同(协议)人员,需提交跟原单位解除合同(协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除携带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毕业生,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基层服务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基层服务毕业生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查)。
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阳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24日,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按照4:6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法律常识、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国情国力、科技知识、公共管理等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教学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报考普通中小学教师的,招考计划4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其余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名单;报考烟台轻工业学校、海阳市竞技体校和海阳市老年人大学教师的,按学科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名单。笔试总分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海阳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面试实行百分制,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报普通中小学、竞技体校及老年大学教师的面试采用课堂试讲的方式。报考中学教师的试讲现行高中教材,报考小学教师、体校教师及老年大学教师的试讲现行初中教材。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试讲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计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5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海阳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报考烟台轻工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面试时间、内容、方法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执行。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等额体检考核人员通过体检、考核、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则不再对本岗位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办理聘用手续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海阳市教育体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同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聘约合同》(2012、2013年省内毕业生同时要实行网上签约)。签约人员须遵守《聘约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关责任,如若违约,将按照《聘约合同》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聘用手续拟定于8月份办理,毕业生报到后,对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人事档案、已就业人员与原单位解约证明审查无误后,办理分配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海阳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均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海阳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 0535-3227560   0535-3222019
监督电话:0535-3223393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阳市教育体育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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