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市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9名

  根据《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 及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第20号抄告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我市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A类:城区公办幼儿园教师2名。
2.B类:农村幼儿园教师7名。(其中6名公派到乡镇幼儿园任教,1名到市培智学校任教)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2.具体条件:具有江山市常住户籍(以2014年5月14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或江山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含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4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普通话等级要求在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4日- 15日上班时间内。 
2.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江山市云宾路18号)
3.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如实填写《江山市教育局2014年度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A类、B类招聘志愿分开单独报名,不可互相兼报。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详见附件2)。
4.资格审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须交纳笔试费120元,低保家庭考生凭有效证明免交笔试费用,对报名后放弃笔试的应聘者不予退还笔试费用。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数计划数1:2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1.笔试
经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范围包括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卫生学及各学科教学教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学案例及常识等教育教学综合基础知识,着重考查综合分析能力和知识运用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类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数人员全部进入下一环节);若报名人数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1:3的,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A类入围人员先参加下列项目一的测试,B类入围人员先参加下列项目二的测试;然后分别依据笔试与项目一(或项目二)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项目三测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数人员全部进入项目三测试);不足1:2的全部进入项目三测试。
项目一:试讲,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5分钟,试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试讲采取合格控制线,试讲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项目三测试。
项目二:说课,口头表述具体课题的教学设想及其理论依据,讲述自己的教学设计;准备时间为45分钟,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说课采取合格控制线,说课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项目三测试。
项目三:技能测试内容为自弹自唱、情景故事、舞蹈、绘画写字四项,总分为100分,每个项目分值为25分。舞蹈曲目自定,自弹自唱、情景故事、绘画写字现场出题,绘画写字测试时间根据难度由评委决定,其它各项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分(考试总分=笔试得分×30%+试讲(或说课)得分×30%+技能测试×4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分类按招聘计划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察、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所有考察对象须于7月16日至19日持所有证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到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并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教育局档案室。考察不合格、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人员,不予录取。
(五)聘用
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按工作进度在江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一年期满后经所在学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递补聘用
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组织调配、不按时报到的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若有拟聘用人员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则分类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录取。若提前批已达成招聘意向的幼儿园教师有缺额的,先从幼儿园教师A类招聘入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再有缺额的,从幼儿园教师B类招聘入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其它事项
1.江山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各类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江山市教师招聘工作无关。
2.招聘相关信息(招聘公告、考试通知、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将在 “江山教育信息网”等相关网站上公布,请注意查看。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区云宾路18号);
联系电话:朱老师:0570-4071670;胡老师:0570-4965213。
六、本招聘公告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山市教育局
2014年4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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