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土默特右旗2014年招聘中小学教师37名

  根据土右旗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土右旗委、旗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和小学教师3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4年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岗位37个,其中初中20名(语文、数学、英语各3名,物理、化学、历史、地理、政治各2名,生物1名);小学教师17名(语文8名,数学4名,英语5名)。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和人数。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乱纪行为,身体健康。
2、竞聘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初始学历必须具有全日制院校师范类专业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竞聘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初始学历必须具有全日制院校师范类专业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有竞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4年4月1日后出生)。
3、竞聘人员具有普通话相应等级。
(二)加分条件
1、我区五个主体少数民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俄罗斯族)的竞聘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另加2分。
2、我区六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竞聘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另加2分。
3、目前,在我旗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和青少年活动中心任教,工作满三年的临时代课教师参加竞聘,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另加2分。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审
1、报名
(1)本次招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土右旗教育局师资股办公室(教育局一楼)
咨询电话:0472—8921702,8880427。
联 系 人:白贵斌、周茂海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学段的一个岗位。
(3)报名时需提供材料: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持身份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学信网打印的学籍信息材料;往届毕业生需持毕业证、学位证及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9月1日上岗前,向旗教育局提供《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我区主体少数民族,要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六类“基层服务项目”的竞聘人员,要提供报到证(或当地人事部门派遣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书、个人年度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目前,我旗公办学校任教的临时代课教师,要提供学校出具的三年工资发放表和工作证明书。
(4)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土右旗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2、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土右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时在土右旗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网上公告应聘人员笔试时间、考点和领取准考证时间,不再电话通知本人。
(二)测试
本次竞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
①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参加集中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教育公共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②笔试时间和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③本次笔试不划定考试具体范围,没有考试辅导资料和考纲。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名额的1:2确定面试人选。以教学班讲课形式进行面试,讲课以我旗初中和小学使用的现行教材为准(入围的讲课人员自备教材和教参),所有同科目应聘人员同讲一节课,要求独立、限时备课。讲课总分值为100分,讲课人员按照1课时进行单独备课,实际讲授时间为20分钟。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土右旗人社局和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组织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公务员局、旗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培训
拟录用人员参加土右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不按要求培训的拟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土右旗公办在编教师。
2、聘用人员原则上充实到农村中小学,3年内不准申请调动;严格执行教育服务期制度,即服务期为10年,期间不准调离教师岗位或外旗县。
3、新聘用人员工资按国家规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标准执行,从2014年9月1日计算核发。
土右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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