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4]12号)和南平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全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南教人[2014]20号),今年5至7月份起将在全省、全市开展2014届师范院校及其它院校本、专科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2014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及其它专业毕业的本、专科毕业生;
2、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
3、在职教师中部分人员;
非师范专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的认定教师资格均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报名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浦城县范围内的申请人员
2、学历达标且依照所学专业提出申请;
3、获得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
5、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申请人员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6、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依法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申请。
三、网上报名须知(见附件)
四、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
1、体检: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时间初定于2014年5月23日上午。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由县教育学会组织,时间另行通知;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由市教育局组织,时间初定于2014年5月24日。具体安排可于5月16日之后关注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栏。
为了扩大宣传面,各中学、中心小学和局直属学校,务必将本通知内容张贴在学校内和街道上。
附件:《浦城县教育局2014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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