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93名

  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将组织实施2014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由卫生局单独组织实施,公告另行发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4年教体系统、卫生系统非医务人员、其他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8名,其中教体系统93名、卫生系统非医务人员12名、其他单位9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14年4月22日登录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浙江新昌人才网查询。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招聘10名及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考:
  (1)2014年新昌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和新昌县常住户口(报考卫生系统非医务人员、其他单位的以2014年5月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教体系统的以2014年5月5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
  (2)紧缺急需专业允许县外考生报考的岗位(专业),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中的“有关说明”栏。
  (3)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户籍不限。
  (4)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能够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的可以按社会人员报考。
      2.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新昌县行政区域内参加我县服务基层项目满2年及以上、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我县服务基层项目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报考卫生系统非医务人员、其他单位的为1996年5月4日-1978年5月4日;报考教体系统的为1996年5月5日-1978年5月5日);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1.报名时间:
     卫生系统非医务人员、其他单位:2014年5月4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教体系统:2014年5月5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2.报名地点:新昌县人力资源市场(鼓山中路179号)。
     3.报名资料: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随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县委组织部出具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
     报名时还须随带《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可下载),一寸免冠近照3张,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初审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公布。
      四、笔试、面试、体检、考察
      1.笔试: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
     教体系统、卫生系统非医务人员、其他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专业知识(详见附件《计划表》)
      其中《综合应用能力》为全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按笔试总成绩(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回山水利管理服务站、镜岭水利管理服务站、澄潭水利管理服务站岗位《综合应用能力》占40%、专业知识占60%;县调腔保护传承发展中心岗位《综合应用能力》占30%、专业知识占70%;其他岗位《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专业知识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招聘10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县广播电视总台电视播音员面试:播音员素质测试占面试总成绩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成绩40%。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结束后,除县调腔保护传承发展中心岗位笔试总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外,其他岗位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教体系统的体检具体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卫生系统非医务人员、其他单位的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如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在办理聘用审批前,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政策规定的情况,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理。
    五、聘用办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不同岗位聘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见习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575-86023327 
             县人力社保局0575-8604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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