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麻城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100名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麻城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30名、中职教师10名和幼儿教师6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报考高中教师须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二本以下大学),学士学位,专业对口。报考中职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有相对应专业技师及以上专业技能证书的可放宽至专科学历。报考幼儿教师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其中中专毕业学校必须是49所湖北省开办学前教育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复评合格学校之一。
 
4.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高中、中职教师时,可以先聘用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但从上岗之日起,三年内必须取得高中或中职学段教师资格证,如三年内没有取得,则解除聘用关系。
 
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在麻城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对其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视同2014年应届毕业生对待,凭实习单位相关证明报考。
 
报考幼儿教师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应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幼儿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不予聘用。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教师职业体检标准要求。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本市在职在编教师。
 
二、招聘办法
 
采用公开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阶段,按总成绩排序录取。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3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麻城市教育局六楼政工科。
 
3.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需填报到学校,报考高中、中职考生须填报到学科。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不得更改报考志愿。
 
4.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统一用A4纸复印),《麻城市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报名时交笔试费50元,参加面试人员需再交50元面试费。其中属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在麻城实习实训大学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要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二)资格审查
 
麻城市教育局、麻城市人社局对考生所报职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进行审查。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提供的个人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4年5月12日凭身份证到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公开考试由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负责,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17日上午 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高中、中职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幼教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时事等方面基本知识。
 
2.面试。总分为100分。高中、幼儿教师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重点测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能力等项目。中职教师面试采取现场操作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实践操作能力。
 
笔试结束后,按学段分学科进行排名,以所报学科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高中、中职报考人数不足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学科岗位,并入其他符合比例要求的岗位。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上各项分数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由于成绩并列造成超出招聘名额的,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数计算,择优确定。如再次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五)加分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参加“三支一扶” 大学生,在服务期满两年(含两年)的,笔试成绩加5分(最多不能超过5分),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31日。
 
以上人员在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时须按规定出具“三支一扶” 服务期加分证明材料。如果发现填报不实,取消加分奖励。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分别排序,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必须在具有体检资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如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缺额的,则从报考同一学科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环节工作完成后,结果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告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考生报名后,要及时关注麻城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和麻城市教育局网站相关信息。招聘工作的每一环节安排,都将在网上发布,教育局不再用其他方式另外通知考生,考生务必密切关注网上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五、聘用与管理
 
1.涉及同学科不同学校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拟聘人员选岗。
 
2.新聘用教师采取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市人社、教育等部门组织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成立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组,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13-2995866
 
举报电话:0713-2995356  0713-2995866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麻城市教育局
2014年4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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