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2014年教师资格两学考试进行巡视评估的通知

内蒙古关于2014年教师资格两学考试进行巡视评估的通知 内蒙古2014年教师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各有关高等学校:
  我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将于2014年4月26日进行。为规范管理,严肃考纪,确保安全,保证考试顺利进行,我中心考试期间将向各盟市考区派出巡视人员,对各考点的考试工作进行巡视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视人员组成
  1、本次考试巡视人员由我中心和区内有关高等学校教务处负责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考务人员组成。

  2、以考点为单位,派出40名巡视员。考试中心20名,内大2名,内师大2名,内工大2名,内农大2名,内财大2名,内医科大2名,内科大2名,包师院1名,包医1名,包职院1名,包轻工1名,呼职院1名,内师大鸿德学院1名。每名巡视人员负责一个考点的考试巡视工作。巡视人员必须经我中心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展巡视工作(抽调人数见附件)。

  二、巡视评估工作安排和要求
  1、参加本次巡视评估人员的条件是:负责考务,身体健康,能够按期完成巡视任务的在职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有一定的协调沟通和独立工作能力,巡视评估人员不得被派回原籍或曾长期工作过的地区巡视。

  2、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巡视评估工作细则》中第三条《巡视人员选聘范围及条件要求》遴选人员,并于4月18日前将选派人员名单传真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传真号:0471-3261714-1819)。巡视人员名单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再变动。
  3、各选派单位要及时通知选派人员于4月23日上午9:00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参加培训。考试期间,食宿由考点安排,交通、食宿费用由巡视人员所在单位承担(差旅费由我中心按每人平均1600元/次的标准年底一次性拨付派出单位),巡视补助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承担。

  4、4月25日-26日为巡视评估时间。派往各考点的巡视评估人员须坚守岗位,按要求对本次考试全过程进行巡视评估。巡视人员要履行日报告制度,考前一日一报(每日18:00前报告),考试期间一日两报(每日13:00前和18:00前报告),可通过电话或短信报告,电话0471-3261814、2522536、短信号码106288331。

  5、考试结束后,巡视员就考点组织实施考试情况与考点交换意见,并在4月30日前将巡视评估总结报告、监控录像硬盘、巡视证、考场狗、监考员查实违纪考生奖励金发放表、巡视员查实违纪考生登记表及奖励金发放表交回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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