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宝清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幼教师55名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有效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专任教师40名,幼儿教师1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高中教师5名,初中教师8名,小学教师26名,特殊教育中心教师1名,幼儿教师15名。详见附件《宝清县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工作;
3、有一定的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及教学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本人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步骤
(一)发布公告:2014年4月15日起在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宝清县教育信息网、宝清县电视台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3日至4月29日
2、报名地点:宝清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股
咨询电话:0469—5434793     13069919958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4张1寸近期蓝底正身免冠照片;
(5)2014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特教中心教师岗位人员还需提供特教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
复印件纸张要求A4规格。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报名时需提交服务期满省级主管“项目办”考核合格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核实的项目生享受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的加分政策。
4、报名费300元。
5、5月9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参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的提供报考信息。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报名人数须达到拟招聘岗位数3:1以上,低于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报名初审结果在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宝清县教育信息网公示。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高中、初中、小学专任教师笔试内容为应聘学科现行教材。特教教师笔试内容为特殊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及现行教材。幼儿教师笔试范围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01试行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学前)教育学、心理学。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到65分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如果65分以上人员不足3人,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2、笔试时间、地点
5月10日上午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宝清县教育信息网、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上公示。
3、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复审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复审结果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宝清县教育信息网、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上公示。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5月17日、1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宝清教育信息网、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上公示。
(2)面试内容。
高中、初中、小学、特教专任教师面试为模拟教学形式,教学内容为应聘学科现行教材。指定讲课内容、指定时间、地点备课,模拟教学满分为100分,讲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幼儿教师面试内容分五项技能和模拟教学两部分,满分各100分。
第一部分: 五项技能(每项分值20分)
a.美术(现场命题作画,二十分钟);
b.钢琴(自备钢琴曲,不超过五分钟):
c.舞蹈(自备舞蹈,不超过三分钟);
d.讲故事(自备儿童故事,不超过三分钟);
e.歌曲(自备歌曲,不超过三分钟);
第二部分:模拟教学
指定讲课内容、指定时间、地点备课,模拟教学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模拟教学顺序现场抽签决定,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3)总成绩折算
高中、初中、小学、特教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幼儿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五项技能×30%+模拟教学成绩×40%。
总成绩60分以下(不包含60分)不予录取。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核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审查考生思想作风、综合素质及报考资格。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拟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按该学科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宝清县教育信息网、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举报电话:0469—6195017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出现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者人员享受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
宝清县教育体育局
二○一四年四月
附件:岗位表

高中地理

3

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所学专业与所聘专业一致

 

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学历验证以国家教育部唯一指定网站学信网查询为准,2008年以后获得的教师资格证(含2008年)以全国 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查询为准,2008年以前获取的教师资格证以发证机关认证为准。

高中、初中、小学教师总成绩由笔试、面试两部分合成,各100分。比例为5:5

幼儿教师总成绩由笔试、五项技能、模拟教学组成,各100分,折合比例为3:3:4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A4纸规格复印件一份。4张1寸近期蓝底正身免冠照片。         2014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特殊教育岗位需提供特教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项目生报名需提交服务期满省级主管“项目办”考核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高中历史

2

城镇初中历史

1

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城镇初中体育

1

城镇初中数学

1

城镇初中生物

1

城镇初中化学

1

乡镇初中历史

1

乡镇初中体育

1

乡镇初中物理

1

特殊教育中心

1

具备教师资格证及特教专业资格证

城镇小学语文

9

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音乐、体育岗位所学专业与所聘专业一致。

 

小学语文、数学及幼儿岗位不限专业

城镇小学数学

8

城镇小学体育

3

城镇小学音乐

1

乡镇小学语文

1

乡镇小学数学

2

乡镇小学体育

1

乡镇小学音乐

1

城镇幼儿教师

10

具备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

 

乡镇幼儿教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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