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14名

  为进一步加强禄丰县教育系统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文件精神及《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禄人社发[2013]79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禄丰县教育局面向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招聘紧缺人才1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禄丰一中、禄丰三中高中文化课教师,详细情况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4年4月9日,通过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禄丰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门户网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4月12日至13日。由招聘工作组在禄丰一中组织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填写《禄丰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本人免冠一寸照片2张、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生持学校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应聘。报名联系人:邬兆红(一中教师)13887896854、刘学鸿(三中教师)13638718166。联系电话:0878—4128099 。 
 
(三)测试
 
1.笔试。笔试于4月20日上午8:00至10:00在禄丰一中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课堂教学考核。一本院校毕业生及研究生免笔试,与其他取得课堂教学考核资格的考生一并进入课堂教学考核。
 
2.课堂教学考核。于4月21日—22日在禄丰一中进行,考核时间30分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委现场评分。
 
(四)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岗位招聘数,根据课堂教学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五)体检
 
各专业招聘岗位数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有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程序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期转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试用期及转正后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禄丰县教育局办公室0878—4121705
禄丰县教育局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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