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2014年第二季度招聘教师49名

  为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教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按同一招聘类别同一岗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4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长寿区201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专业、普通话等级、教师资格证书等要求详见《一览表》;
  5.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4年4月23日。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自愿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违约责任,以双方约定为准。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长寿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按同一招聘类别同一报考岗位竞争,分别择优聘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4年4月24日-25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三)报名地点
  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长寿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咨询电话:40469077、40231339)。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书(前学历及后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普通话等级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
  5.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全国比赛名次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书;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可暂不出具第2-5项材料,但需提供院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考艺体岗位需照片4张)。
  报名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五)资格审查
  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教委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六)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或特殊人才的,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用。
  (七)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缴费收据于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艺体术科测试、面试,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和长寿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14年4月27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两科,每科分值100分,总分为200分。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按报考岗位分为:
  (1)报考临床医学岗位的,考《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生理学(占30%)、解剖学(占30%)、内科学(占20%)、外科学(占20%);
  (2)报考护理学岗位的,考《护理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护理学基础(占40%)、内科护理学(占30%)、外科护理学(占30%);
  (3)报考药学岗位的,考《药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药剂学(占40%)、药理学(占30%)、药物分析(占30%);
  (4)报考其他岗位的,考《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占50%)、心理学(占40%)、教育政策法规(占10%)。教育政策法规的考试范围是,《教育法》、《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
  (二)艺体术科测试
  1.凡报考音乐、体育、舞蹈岗位的,需参加艺体术科测试。
  2.艺体术科测试时间及地点:2014年5月10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时,地点详见准考证。
  3.艺体术科测试成绩为100分。
  4.艺体术科测试所需的道具除钢琴外,其余所需的乐器、服装、跑鞋等,均由考生自备。
  (三)面试
  1.进入面试成绩的计算方式(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1)报考艺体岗位:
  进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2+艺体术科测试成绩。
  (2)报考其他岗位:
  进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
  2.面试比例及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按1:2的比例确定。根据同一招聘类别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进入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同一招聘类别同一报考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进入面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的公布
  报考艺体岗位的,于2014年5月10日(星期六)艺体术科测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报考其他岗位的,于2014年5月5日(星期一)上午10:00时在长寿政府门户网公布。
  4.面试时间及要求:2014年5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时正式开始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于当日上午7:30时前到面试侯考室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5.面试方式:采用讲课加黑板板书的方式进行。
  6.面试分值:100分,其中讲课占80%,黑板板书占20%。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和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材料送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1.报考艺体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2×30%+艺体术科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2.报考其他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场处、长寿政府门户网公布,并电话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同一招聘类别同一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艺体术科测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时间: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精神,结合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同一招聘类别同一报考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长寿区教委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总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长寿政府门户网查询。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长寿政府门户网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考试考核总成绩和拟聘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否则取消聘用。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需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年限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教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长寿区人力社保局:40661621
  长寿区教委:4024449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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