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桐乡市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78名

  为满足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桐乡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0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4年上半年桐乡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桐乡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4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个别短缺专业面向浙江省、全国范围内招聘(详见招聘计划);
2、桐乡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户口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18至35周岁(1978年4月17日至1996年4月17日期间出生)。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4月17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4年4月1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17日9:00-4月23日17:00。报考人员在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4月17日-4月24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4月23日17: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4月18日9:00-4月25日16: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80元。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邮政储蓄、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缴费人员在2014年5月14日-5月16日登录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14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市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教师职位为《教育基础知识》,市教育局下属幼儿园教师职位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每个科目卷面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加分: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规定,退伍义务兵的笔试成绩上浮10%、复员士官上浮15%、转业士官上浮20%。
(三)资格复审。面试前,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编事业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面试。市人力社保局根据岗位报名人员笔试总成绩(为两门笔试科目成绩及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试对象)。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面试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教育局下属单位教师职位面试采用说课或现场答辩、技能展示形式进行(具体另行公布)。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各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六)体检、考核。体检、考核由市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其中:教育局下属幼儿园招聘岗位体检标准按幼儿教师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的人员不得递补)。
(七)公示、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桐乡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4月17日—4月23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截止2014年4月1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社会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2、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我局无关。
咨询电话:0573—88197912。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四年四月
附:《2014年上半年桐乡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

25 教育局 高级中学 公益
一类
文秘档案员 5060 1 本科 档案学、秘书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下属中小学







财会人员 5061 2 本科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校医 5062 3 专科 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浙江省户籍。
初中语文教师 5063 2 本科 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新闻学专业或具有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初中数学教师 5064 1 本科 数学类专业或具有中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书。
初中历史与社会教师 5065 1 本科 政治学类、历史学类、地理科学类、思想政治教育、人文教育专业或具有中学政治、历史、地理、历史与社会教师资格证书。
初中音乐教师 5066 1 本科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学、艺术教育专业或具有中学音乐教师资格证书,浙江省户籍。
小学语文教师 5067 7 专科 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新闻学、小学教育、人文教育、语文教育、初等教育、综合文科教育专业或具有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小学数学教师 5068 4 专科 数学类、小学教育、初等教育、数学教育专业或具有数学教师资格证书。
小学英语教师 5069 6 专科 英语、商务英语、英语教育、小学教育(英语)专业或具有英语教师资格证书。
小学科学教师 5070 4 专科 物理学类、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类、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科学教育专业或具有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教师资格证书。
小学音乐教师 5071 6 专科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学、艺术教育专业或具有音乐教师资格证书,浙江省户籍。
小学体育教师 5072 2 专科 体育学类专业或具有体育教师资格证书。
小学美术教师 5073 3 专科 绘画、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美术教育专业或具有美术教师资格证书。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5074 3 专科 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教育技术学专业或具有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证书。
实验幼儿园 公益
二类
体育教师 5075 1 专科 体育学类专业,男性。
幼儿教师 5076 2 专科 具有幼儿教师资格(2014年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茅盾实验幼儿园 幼儿教师 5077 2
振东新区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师 5078 2
濮院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师 5079 2
乌镇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师 5080 2
崇福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师 5081 2
梧桐街道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师 5082 4
凤鸣街道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师 5083 1
龙翔街道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师 5084 1
屠甸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师 5085 1
石门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师 5086 1
洲泉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师 5087 2
大麻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师 5088 1
高桥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师 5089 1
河山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师 5090 1
特殊教育学校 幼儿教师 5091 1
茅盾实验幼儿园 幼儿教师 5092 1 专科 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振东新区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师 5093 1
濮院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师 5094 1
崇福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师 5095 1
梧桐街道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师 5096 1
注:学历要求"专科"指大学专科及以上;"本科"指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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