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201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即将结束

  从淄博教育部门获悉,山东省淄博市2014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已经展开,申请人员须在4月11日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

  ■ 3类人员可报名申请

  2014年淄博市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是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2011-2014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人员(师范类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或经省教育厅批准举办的中等师范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已取得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在规定有效期内),并通过淄博市2013年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

  ■ 8个认定条件看仔细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在淄博市的中国公民。

  (二)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六)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申请人报考面试科目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申请人所学专业一致。

  (七)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与学历层次相应类别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照师范类毕业生的政策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八)师范类毕业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于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0年(含)以前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 网上申报截止到4月11日

      4月3日-11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4月10日至4月11日,申请人向所在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文教科提交认定材料。市教育局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结论,并在淄博教育信息网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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