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2014年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芜湖市2014年面向社会受理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含今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含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人员);民办学校教师;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人员。每人每年只准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工作学校所在地(以学校聘用合同为准)的认定机构申报一个学科,不得一年内在其他认定机构重复申报。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注: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和幼儿教师资格的国考人员仍由所属各县区教育部门认定)。
  二、认定类别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填写;没有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
  3、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学校负责审查和填写。
  (二)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国考人员必须已取得相应学历或今年应届毕业人员。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体检项目,在市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现定为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2、普通话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者,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和国家考试成绩有效范围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71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通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其教育教学能力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两年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对在学期间教育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也应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4、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
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教育类的毕业生,须提交2014年2月以前取得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校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四、网报的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4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非国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时,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国考人员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安徽师范大学师范类在校生由安徽师范大学负责统一组织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
正式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8:00至4月18日17:30,逾期网站关闭,不再受理。
(二)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非国考人员直接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后,按照页面提示逐步完成网上报名注册。国考人员直接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后,按照页面提示逐步完成网上报名注册。
2、选择“芜湖市教育局”认定机构,选择“芜湖市教育局审批科”确认点(注:安徽师范大学师范类应届在校生申报选择“安徽师范大学”确认点)。
3、申报人要认真仔细按要求申报,严格根据规定选择认定机构及确认点,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仔细核对申报信息,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因选择及填写错误导致网上不能确认及审核的责任自负。
4、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时须严格按网上提示的要求自行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不得提供艺术照或大头贴之类。(证件照,后期体检与办证均用同版照片)。
5、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注:须填写本人联系号码)。
6、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号、密码、电子邮箱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7、申报人可以在“网上申报”页面输入姓名、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自己填写的申请信息,若显示“信息提交成功,等待现场确认”为网报成功;若显示“您仅暂存了注册信息,未提交到注册机构,请及时提交”为网报失败,需修改完善申报信息重新提交,确认无误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
8、申报人自行下载打印(网上填写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3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并交相关部门鉴定、审核盖章。
9、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成功后,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网站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填写好本人信息,粘贴好照片,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具体流程见附件1)。日期为4月14日—4月24日(星期天除外),每天上午7:00~9:00到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前天休息好,晚10:00后禁食禁水,体检当日要求空腹。安徽师范大学师范类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五、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4月21日至4月2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逾期视为放弃。
2、现场确认地点:芜湖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教育窗口。
地址:芜湖市黄山东路市行政服务中心(北塘小学对面)。
联系电话:0553-2963090。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用A3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注: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待毕业时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体检表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材料1份;
(7)非国考人员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或相关成绩证明材料;
师范类专业申请人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人应自行粘贴好各类表格上照片,并另交1张2寸照片。粘贴和另交的照片须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版本。
联 系 人: 梅老师     电话:0553-3843297
熊老师     电话:0553-2963090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请下载)

芜湖市教育局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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