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南县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请各有关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2014年4月7日-18日)完成网上申报,选择个人户籍所在地、学校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选择对应县区教体局确认点,无误后确认。一旦因申请人错选县区确认点,造成认定受理的县区教体局无相关申请人信息或信息不全者,后果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务必真实准确地填写申报信息,如有不实不予认定。打印《教师资格认定表》须一式两份且双面打印。 2014年4月21日 -22日,将以下材料交县教体局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考试合格证明(没有领取考试合格证明不需提交)。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已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8.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一张。

沂南县教育体育局

2014年4月1日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