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教师资格新政师范院校如何应对?

  在全面追求教育质量的过程中,中小学教师供求关系的主要矛盾由“足不足”的数量矛盾转向“优不优”的质量矛盾,《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都强调,逐步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定期注册登记制度,以期把好教师的质量关。那么,面对教师资格新政,师范院校如何应对?
  教师资格新政为质量定标
  2013年8月,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标志着教师资格新政策的确立。而在此之前,2011年,浙江、湖北两省就率先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2012年,增加了河北、上海、海南、广西4个试点省份;2013年,又增加了山西、安徽、山东和贵州4个省份。按照教育部的部署,2014年计划再增加10个省,2015年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教师资格新政策。
  毫无疑问,我国教育体系已经进入了质量时代,标准化成为教育质量保障的基本前提。美国教师教育专家史密斯(Marilyn Cochran-Smith)指出,当前教育标准化运动对教学和教师教育的影响比其它任何改革的影响力都要大。北京师范大学朱旭东教授认为,教师质量建设的各个环节都应当设置标准,从而形成一个系统化的标准体系,教师资格标准是教师教育的根本依据。
  教师资格认证与教师教育质量之间的关系,20世纪美国教师教育的发展历程清晰地证明了两者之间的紧密性,教师资格标准成为美国教师教育项目设计与实施的指导,教师资格认证被视作“教师教育评估的过程”。在我国教师资格新政策中,除了要求师范生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之外,还建立了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新政对师范院校提出挑战
  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需要师范院校能够提供专业的职前和在职教育服务,而这对习惯了传统办学思维和组织模式的师范院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传统封闭型的师范教育时代,中小学教师的数量矛盾遮蔽了质量矛盾,师范毕业生被自然认定为合格教师而不需要接受检验,教师质量参差不齐。在教师资格新政策中,取消了师范生的“特权”,所有师范生同样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制度和师范院校之间形成了一种“鉴定关系”,这就要求师范院校的教育项目必须依照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进行调整。
  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为例,其要求中小学在职教师每5年一次定期注册,注册条件之一是“每个注册有效期内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无疑开辟了在职教师教育的巨大市场,而师范院校应当抓住这一契机,加强与中小学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建设,强化自身的教师教育传统优势与特色,关注基础教育改革、关注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努力提升在职教师教育和培训专业水准。
  新政“倒逼”师范院校变革
  长期以来,教师资格制度与师范院校转型仍然是两条平行的轨道,相互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互动关系。教师资格新政策对师范院校改革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在这一“倒逼”之下,师范院校究竟应该如何应对?笔者认为,师范院校不能拘泥于传统思维,实施“传统师范教育+资格考试培训”的模式,而应该是基于对教师教育专业的理解,对教师培养模式进行根本性变革。为保证这一变革的成功,首当其冲的是组织变革。通过组织变革,整合校内外教师教育资源,确立教师教育专业地位,切实提高教师教育质量。那么,师范院校如何进行组织变革?
  第一,须建立完善的教师质量保障体系。教师资格新政策的根本宗旨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核心内容是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定期注册制度。相应地,国家建立了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和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从质量保障视角来看,教师资格新政策的直接效果主要体现在教师质量的结果监控,其政策价值的实现离不开师范院校内部的过程质量保障。否则,教师资格新政策就很可能落入“应试教育”的困境。师范院校要将过程保障与结果监控结合起来,才能切实完善教师质量保障体系。
  第二,须着力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基础教育的根本宗旨应当使每一个学生的素质得到全面发展。在全面深化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存在着种种不尽人意之处,尽管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教师专业水平无疑是关键因素。师范院校的组织变革,应该为高校与中小学之间合作建立组织机构和配套制度创造条件,搭建起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和教育科研课题合作平台,最大限度弥合师范院校综合化转型造成的高校与中小学之间的“裂缝”,致力于全面深化素质教育改革,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须理顺师范院校内部治理结构。师范院校在综合化转型的过程中,设立了大量的非师范院系、学科和专业,学校内部组织结构原有的协调与平衡在现代大学制度环境中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教师教育在相当大程度上被削弱。实施教师资格新政策以后,如果师范院校不能及时变革组织结构、强化教师教育特色,那么,很有可能出现师范生不能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戏剧性”局面。因此,推进师范院校组织变革,必须强化教师教育办学优势,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基础教育改革和教师专业化发展。(谭军 作者单位:绵阳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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