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4年3月教师资格笔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2014-03-27 11:28 来源: 浙江教育考试院 分享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 | 收藏 0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省教育考试院对2014年3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中所认定的违规考生准考证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本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 0571-88907593。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