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116名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各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新教师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幼儿教师岗位不作此要求)。
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4、年龄18—30周岁(1983年4月2日—1996年4月4日),研究生学历且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和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幼儿教师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4月2日后出生),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4月2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本科毕业生,无锡生源(含江阴、宜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取得或拟取得教师资格,户籍不限。(优秀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具备以下两项条件者:①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综合奖学金;②校级“三好生”; 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④校级“优秀毕业生”; ⑤专业成绩综合排名院系前15%)。
(3)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户籍不限。(含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2013届获国外、境外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有三年以上相关教学工作经历,具有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宜兴),仅限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
上述(2)、(3)条的录用人员,录取时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给予一年过渡期,如到2015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被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的;(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4)参加非法组织的;(5)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日(星期三)至2014年4月4日(星期五);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2、报名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金城西路500号3号楼裙楼472会议室)。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
5、报名收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 》(苏价费函[2007]146号)精神,报名资格条件审核通过者缴纳笔试费100元/人。特困家庭子女给予减免(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原件)。
6、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选择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无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择,则退还考试费。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的补报名时间:2014年4月9日,报名具体时间不变,地点为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金城西路500号3号楼裙楼467室)。
7、报名咨询电话:0510-81178595;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张老师。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1、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
考核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笔试加专业技能测试,第二阶段为课堂教学测试。
第一阶段:笔试加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1)笔试(满分100分)
测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理念等。
笔试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直接淘汰。
(2)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测试内容:学科专业技能。
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直接淘汰。
该类考生待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后,将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50%:50%的比例计算出第一阶段成绩。
根据考生第一阶段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需求数的1:3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课堂教学测试人员。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第二阶段测试。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第二阶段:课堂教学测试(满分100分)
测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
课堂教学测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课堂教学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课堂教学测试的考生须交纳100元测试费。
两阶段测试结束后,将考生第一阶段成绩和第二阶段成绩按60%:4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需求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2、幼儿园教师
考核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课堂教学测试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笔试(满分100分)
测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理念等。
笔试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直接淘汰。
根据考生第一阶段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需求数1:3确定进入第二阶段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第二阶段: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测试内容:学科专业技能。
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直接淘汰。
根据考生第二阶段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需求数1:2确定进入第三阶段课堂教学测试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课堂教学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课堂教学测试(满分100分)
测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
课堂教学测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课堂教学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课堂教学测试的考生须交纳100元测试费。
三阶段测试结束后,将考生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成绩按30%:30%:4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需求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三阶段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第三阶段成绩相同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旧相同,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报考幼儿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考生测试内容及方式同中学信息技术。
3、其他学科教师
考核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分笔试和课堂教学测试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笔试(满分100分)
测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理念等。
笔试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直接淘汰。
根据考生第一阶段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需求数的1:3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课堂教学测试考核人员,并将结果进行公示。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第二阶段考核。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第二阶段:课堂教学测试(满分100分)
测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
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课堂教学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课堂教学测试的考生须交纳100元测试费。
两阶段考核结束后,将考生第一阶段成绩和第二阶段成绩按40%:60%计算出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需求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同中学物理。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学前教育”教师按照原国家教委幼儿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医院由区教育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考察
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六)录取与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录取人员根据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供的需求到用人单位进行面试,用人单位根据面试结果,作出最终录用决定。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导致在2014年7月31日前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予以公示,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见习期(初期)为12个月。见习期(初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人事关系转滨湖区人才服务中心。
三、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教师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滨湖教育信息网查询。
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分别在滨湖教育信息网网上公布。
本公告由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纪律与监督
教师公开招录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0510—81178052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纪委:0510—81178611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178680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2014年3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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