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55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精神,经区政府同意,我区教育系统将于2014年4月在区内设考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55名(含随军家属5名)。为确保本次考试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专任教师充实到花都区教师队伍。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监察局抽调,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小学教师55名(其中,毕业生50名;随军家属5名)。具体招聘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应聘职位表》(详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无违纪违法行为;
5、对花都区的经济、社会、教育发展状况有一定了解;
6、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和非广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二)资格条件。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2012、2013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
2、花都区生源的201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3、非师范类特需紧缺专业(音乐、美术、体育)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2012、2013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已选修教育学及心理学的成绩证明,通过普通话二级乙等测试,具备申报教师资格证条件;
4、列入花都区2014年安置计划,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随军且现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随军家属。
说明:
(1)暂缓就业生仅限持有暂缓就业协议的广东省内高校的毕业生。
(2)专科起点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其本科学历必须是师范类,且专科与本科、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其应聘职位一致。
(3)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需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合同。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如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无法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现场填报志愿、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毕业生考试分笔试、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三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40分(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教学能力测试30分(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面试30分(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随军家属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60分(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40分(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考生单项考试成绩60分合格;考生综合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下午17:00。正式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协议”,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报名方法:
(1)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
(2)每个报考者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相应学科的职位。
(3)成功报名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及考试费5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星期六)下午17: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4)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请于2014年4月21日8:30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视报名情况调整招聘人数。
(3)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相应招聘职位的,将向应聘人员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及考务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4)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毕业生的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占7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时事政治(占30%)。随军家属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时事政治。
4、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由高到低,按学科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含随军家属)名单。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4年5月6日(星期二)17:00前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花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咨询电话:020-36898756,18818390607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5月8日(星期四)。 资格复审地点:花都区教育局八楼大会议室(新华街公益大道区政府综合大楼)。
资格复审合格及进入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名单于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花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2、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地点:花都区教育局八楼大会议室(新华街公益大道区政府综合大楼)。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及进入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花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毕业生推荐表和在校成绩单;201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和暂缓就业的协议书。
(2)花都区生源的201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和户口本。
(3)201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和暂缓就业的协议书、与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已选修教育学及心理学的成绩证明,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
(4)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需提交配偶材料:结婚证、计生证、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
(5)随军家属:随军证明、配偶现役证明、本人身份证、与所报学科相对应的学历证书(含第一学历)、职称资格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现任教学校工作证明、计生证和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
(四)现场集中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时间: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
2、填报志愿地点:花都区教育局八楼大会议室(新华街公益大道区政府综合大楼)
3、填报方法:应聘人员全部集中在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阶梯教室集体填报志愿。每个应聘人员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所学专业,最多选报两个职位。应聘人员填报志愿时必须选择是否服从统筹调配。志愿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个人亲笔签名,花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盖印确认。双方各保留一份。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接受委托填报志愿。逾期不参加现场集中填报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4、志愿公布时间:
(1)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18:00前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花都区教育局网公布应聘人员的志愿情况。
(2)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新华街云山大道65号)张贴公布应聘人员的志愿情况。
(五)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
1、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时间: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以具体通知为准)。
2、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地点: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新华街云山大道65号)。
3、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教学常规测试、备课、试教等。各学科试教内容和要求2014年5月23日(星期五)在花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4、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安排补考。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分数(即学科综合总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考生单项考试成绩和综合总成绩均合格(60分)的基础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空缺职位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若出现学科综合总成绩同分,则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顺序,高分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教学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应聘者在其所选志愿未能满足的情况下,若个别职位出现空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成绩,从承诺服从统筹调配的考生中,在该学科单项考试成绩和综合总成绩均合格(60分)的基础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空缺职位1:1的比例确定第二次填报志愿人员名单,二次填报志愿后,按照“分数(即学科综合总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拟录用人员职位。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
(八)公示。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花都区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录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有关政策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为国家公办教师(农业户口毕业生需办理农转非手续,非花都籍毕业生需办理入户花都手续,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花都区有关规定执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可在该单项考试成绩和综合总成绩均合格(6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补录。
六、其它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这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
附件:广州市花都区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应聘职位表

序号 招聘单位名称 职位代码 招聘职位 公招人数
      合计 55
1 花都区骏威小学 001 小学音乐 1
002 小学体育 1
003 小学美术 1
2 花都区风神实验小学 004 小学语文 1
005 小学数学 1
006 小学计算机 1
007 小学美术 1
008 小学音乐 1
3 花都区富力实验小学 009 小学数学 1
010 小学英语 1
4 花都区新华第二小学 011 小学英语 1
5 花都区新华第三小学 012 小学英语 1
6 花都区新华第六小学 013 小学体育 1
7 花都区新华第七小学 014 小学美术 1
8 花都区新华棠澍小学 015 小学体育 1
016 小学计算机 1
9 花都区新华圆玄小学 017 小学体育 1
10 花都区新华三华小学 018 小学体育 1
11 花都区新华东塘小学 019 小学美术 1
12 花都区新华团结小学 020 小学美术 1
13 花都区新华广塘小学 021 小学音乐 1
14 花都区新华清潭小学 022 小学音乐 1
15 花都区新华保利小学 023 小学音乐 1
024 小学体育 1
16 花都区新华祈福小学 025 小学英语 1
17 花都区花山镇美成小学 026 小学音乐 1
18 花都区花山镇养正小学 027 小学音乐 1
19 花都区花山镇花城小学 028 小学音乐 1
20 花都区花山镇邝维煜小学 029 小学音乐 1
21 花都区花东镇大塘小学 030 小学体育 1
22 花都区花东镇中心小学 031 小学美术 1
23 花都区花东镇莘田小学 032 小学英语 1
24 花都区花东镇港头小学 033 小学美术 1
25 花都区花东镇花侨小学 034 小学英语 1
26 花都区赤坭镇赤坭圩小学 035 小学数学 1
036 小学音乐 1
27 花都区赤坭镇华南小学 037 小学数学 1
038 小学英语 1
28 花都区炭步镇第二小学 039 小学音乐 1
29 花都区炭步镇大涡小学 040 小学英语 1
30 花都区炭步镇文岗小学 041 小学英语 1
042 小学数学 1
31 花都区狮岭镇石岗小学 043 小学语文 1
32 花都区狮岭镇杨屋第一小学 044 小学数学 1
33 花都区狮岭镇合成小学 045 小学语文 1
34 花都区狮岭镇冠华小学 046 小学语文 1
047 小学数学 1
35 花都区梯面镇梯面小学 048 小学美术 1
36 花都区梯面镇民安小学 049 小学英语 1
37 花都区雅瑶镇雅瑶小学 050 小学英语 1
38 随军家属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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