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武安市2014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通知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13】30号)文件和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转发“该文件”的通知(邯教办【2014】6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作如下通知: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含义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效期为5年。
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职务)。
二、首批教师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范围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
1.在编在岗教师指走教师职称线的在编在岗教师(不含代课教师和工勤人员)。其中教研室和教师进修学校专职教师属于本次注册范围,其他市直部门走职称线教师应挂靠中小学校报名,乡镇教育办校长、成校校长也应挂靠所在乡镇中小学校报名。
2.特岗教师要求是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继续留任的教师。不满三年服务期的,可暂不进行注册。
3.新入职的教师必须试用期满,完成岗前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需前一年3月份入职)
4.编制与任教岗位不在一个学校的在任教学校注册,教育局借调人员回原学校注册。
5. 2014年4月到法定退休年龄,待办理退休的教师可不参加首次注册报名。
6. 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暂不列入首批教师资格注册范围。
三、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组织实施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分为:
教师网上申报(时间:2014.03.26—–2014.04.05)
由市直学校、乡镇教办统一标准、统一操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指导教师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需准备蓝底电子版照片,大小尺寸网上可调节)。申报时间提前或滞后都不能进行网上申报!市直学校、乡镇教办严格把关,负责指导每位教师网上申报工作。因每人只有一次网上申报机会!严禁教师在家里个人操作,出现一处错误会导致注册报名失败。
确认(时间:2014.04.06—–2014.04.13)
各市直学校、乡镇教育办设为本级确认机构;各单位设一名确认管理员,要求微机操作熟练人员;各单位另设5-6名确认审核材料人员,配合确认管理员工作。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工作,确认时间提前或滞后都不能进行确认工作!
初审阶段(时间:2014.03.26—–2014.04.25)
县级教育局为初审机构。
复审
市级教育局为复审机构
终审
河北省教育厅为终审机构。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终审并给出注册结论
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教师网上申报成功后可从网上打印该表,一定用“下载PDF”方式打印,该方式默认纸型为A4纸张)
各市直学校、乡镇教育办确认机构必须统一标准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打印时可先安装PDF阅读器。不准教师个人或任教学校打印该表!打印出来让老师核查无误后,任教学校校长手写签字。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果证书原件丢失,可在教师个人档案中查找《教师资格申请表》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任教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由任教学校统一出具表格,证明该教师在编在岗)
5.已任教教师前一年年度考核证明;(由任教学校统一出具表格,证明该教师考核等次)
6.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由任教学校统一出具表格,证明该教师师德表现优、良、中、差等次)
7.任教学校出具的身心健康证明;(由任教学校统一出具表格)
8.新入职教师须提供任教学校出具的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由任教学校统一出具表格)
9.《邯郸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确认审核通过一览表》。(该表格“各市直学校、乡镇教育办确认机构”只有在完成本单位所有人员注册确认审核通过后,在确认网上可选出“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注册学科”、“是否历史数据”六项字段,打印出该电子表格)
各市直学校、乡镇教育办确认机构要给每名教师建档(建档内容指1-8项),第9项一定按照注册学科顺序排好,在规定时间内携教师档案及《邯郸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确认审核通过一览表》,到武安市行政服务中心暨武安市财政局南二楼教育局行政服务窗口进行教师资格注册初审。
五、注意事项
1. 市直学校、乡镇教办统一标准、统一操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指导教师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需准备蓝底电子版照片,大小尺寸网上可调节),不许遗漏,要求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教师都要进行网上注册申报。申报时间提前或滞后都不能进行网上申报!市直学校、乡镇教办严格把关,负责指导每位教师网上申报工作。因每人只有一次网上申报机会!严禁教师在家里个人操作,出现一处错误会导致注册报名失败。
2. 各市直学校、乡镇教育办设为本级确认机构;各单位设一名确认管理员,要求微机操作熟练人员;各单位另设5-6名确认审核材料人员,配合确认管理员工作。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工作,确认时间提前或滞后都不能进行确认工作!
确认工作建议按照学科确认!
确认工作主要审核: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信息与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是否完全一致;
(2)《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打印出来后,由确认机构在“定期注册条件具备情况”一栏中,用碳素笔手写打“√”;
(3)注册学科为现任教学科;任教学校向确认机构提交材料必须填写学校公章上的全称名字!
(4)第4—8项是否齐全;
(5)确认工作中,要仔细登记并上报教育局本单位
定期注册人员总体情况表(电子并纸质表格,项目包含单位名称、申请总人数、注册合格人数、暂缓注册人数、注册不合格人数、不再注册范围内人数)
注册合格人员情况表(电子并纸质表格,项目包含单位名称、总人数、同段聘任、高证低聘、低证高聘、科证不一、中职实习在其他类学校任教)
“依法撤销教师资格”人数、“依法丧失教师资格”人数;
“在编在岗应注册未报名信息表”(不包含无教师资格证)(设计电子并纸质表格,项目包含: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最高学历、最高学位、现任教学段、现任教学校、学校所在地、现任教学科、学校性质、岗位性质、职务职称、不合格原因)
“网上已报名却不符合注册条件人员信息表”(设计电子并纸质表格,项目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
“无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和“丢失教师资格证书”摸底表(设计电子并纸质表格,项目包含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号码、最高学历、现任教学段、现任教学科、现任教学校、正式入编时间【年月】、是否在资格证全员认定前入编、原因)
“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正统计表”(设计电子并纸质表格,项目包含单位名称、证书丢失数、证书错误需更证数、合计)
3.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中:
第一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教师网上申报成功后可从网上后打印该表)由教师任教所在学校校长核查无误后,校长手写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第4、5、6、7、8项必须由市直学校、乡镇教育办确认机构把关要求教师所在任教学校统一制作表格,统一出具证明,并加盖任教学校公章,任教学校校长手写签字。
第9项《邯郸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确认审核通过一览表》需各市直学校、乡镇教育办一把手、主管校长及所有参与审核人员手写签字确认后,加盖本单位公章。
4. 教师网上申报登录网址、市直学校、乡镇教育办确认机构登录网址,待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培训会时,通知各单位。
5.严禁个别教师、各确认机构不在各规定时间段内单独进行网报或确认,否则出现失误会导致网报或确认失败(时间提前或滞后也会导致失败)。因每名教师在正式网报注册时只有一次机会。
6.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培训会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各市直学校、乡镇教育办要加强领导,协调合作,明确确认管理员、审核材料人员;规范程序、细化措施;严格把关、精心指导教师网上申报;统一标准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确保首次教师资格注册工作在规定的各时间段内完成教师网报注册、确认审核及县级初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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