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74名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的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规范进人渠道,根据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云人[2005]9号)和红河州人社局《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及《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红人社发〔2014〕10号)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略)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本科及其以上(二本以上校本部的毕业生),且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者,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证书,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建水县2014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政治思想品德好,敬业精神强,专业知识扎实,身心健康,合作意识强。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现役军人;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应聘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属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可先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
(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资料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初审,报考者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五、招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程序
(一)教育系统招聘
1、建水第一中学、建水第二中学、建水第三中学、建水第六中学、建水建民中学招聘时间2014年3月20日,建水县实验中学招聘时间2014年3月21日。 
2、建水第一中学、建水第二中学、建水第三中学、建水第六中学、建水建民中学招聘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建水县实验中学招聘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3、招聘方式:采取讲课的方式。
4、招聘程序:
(1)由招聘考试考核小组组织查看所有应聘人员相关证明、资料,经合议后,挑选出品学兼优的人员进行考试考核,考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以考察其对教育事业热爱的程度,思想情况,心理状态,教育、教学思想,教科研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2)招聘考试考核小组根据考试考核情况,按各学科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初选应聘对象。
(3)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成绩达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招聘考核小组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二)卫生系统招聘
1、招聘时间:2014年3月13日-14日
 2、招聘地点:昆明医科大学。
3、招聘方式:采取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4、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但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
(2)现场考核。由招聘考核小组组织查看所有应聘人员相关证明、资料,经合议后,确定考核人员。考核采取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理论考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可视情况采取纸笔作答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仪容仪表等。
(3)成绩计算及人员确定。总成绩为100分,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计算按每一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与理论考试成绩相加后为考生总成绩。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含60分),招聘考核小组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
(三)水务系统招聘
1、招聘时间:2014年3月8日-2014年3月15日
2、招聘地点:云南农业大学。
3、招聘方式:采取专业知识提问的方式。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但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
(2)由招聘考核小组组织查看所有应聘人员相关证明、资料,经合议后,挑选出品学兼优的人员进行现场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提问,对水利事业热爱的程度,思想情况,心理状态,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方面的要素。
(3)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成绩达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招聘考核小组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畜牧系统招聘
1、招聘时间:2014年2月28日-2014年3月15日
 2、招聘地点:云南农业大学。
3、招聘方式:采取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4、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但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
(2)现场考核。由招聘考核小组组织查看所有应聘人员相关证明、资料,经合议后,挑选出品学兼优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内容包括:动物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可视情况采取纸笔作答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提问,求职动机,对畜牧事业热爱的程度,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方面。
(3)考核总成绩为100分,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核总成绩达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招聘考核小组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六、专业素质考试题本的制作
1、考试试题的制作,从开始到考试结束,必须严格保密。
2、每个岗位参与命题的人员不于2人,从按1:2的比例从备选人员中随机抽取,实行封闭管理,监督人员负责监督直至考试工作结束方可解围。
3、每个岗位考试题本准备3套,让考生代表抽取1套作为本场考试的题本。
4、考试题本一经开封启用后,不得再作为本次考试的题本重复使用。
七、考官组成及评分
1、考官从考官库中选调,考官的选调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透露考官的组成及人员构成情况。
2、考官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 专业类考官不低于80%,综合类考官不高于20%。
3、主考官、考官在考试前30分钟,从备选考官中抽签产生由3-5组成考官组。 
八、纪律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引进紧缺人才工作,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认真执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整个招聘工作接受县人大、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程序的,可向县纪检监察机关投诉。投诉电话:0873-7651618。
九、成绩公示
经考试考核后,考生的总成绩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十、聘用和管理办法
(一)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审)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映的,报红河州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三)聘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进行管理,并按建政办发﹝2006﹞89号文件规定实行人事代理。
(四)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凡人社部门、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它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方案由建水县人社局解释,由建水县教育局、建水县卫生局、建水县水务局、建水县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实施。
建水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873-7662405。
建水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873-761397  7626807。
建水县卫生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873-7652796。
建水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873-7651343。
建水县畜牧兽医局联系电话:0873-7616615。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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