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教师招聘简章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院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网址:http://www.njrts.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附表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五)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40周岁(197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硕士35周岁 (197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中级职称、副高职称45周岁(196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正高职称50周岁(196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公告。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本期招聘人数,启动考核程序(一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即可启动),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4年7月1日。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2014年3月底、6月底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学校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应聘者在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njrts.edu.cn/,点击“人才招聘”栏目,按照提示填写报名材料,并提交附件。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上网查看报名结果并在网络指定日期自行打印准考证。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休息日和假期除外)
    报名地点: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网络报名人员按照提示填写报名材料;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成绩单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的说明文字材料,其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在参加考核时携带。

    (2)现场报名人员提交《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其他材料与网络报名相同。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4.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5.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专业能力考核,考核方案详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专业能力考核总分为100分,成绩达60分为合格,在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的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在学院门户网站公布,其余考生凭准考证号在该网站查询。

    2.面试按照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所列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博士应聘时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硕士应聘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经报请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按实际人数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间、地点: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商定,以电话和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教育网及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省人才中心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533027,(025)68533023,(025)68533098

    联系人:刘老师、殷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办(监察处)监督电话:025-68533011

    联系人:胡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1: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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