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30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周宁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周宁县实际情况,按学科需求招聘。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周宁县教育局、公务员局按照上级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周宁县纪委和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和条件
1、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幼儿园教师10名。若实际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该岗位剩余计划依次调整到小学体育1名、小学语文1名、小学数学1名;
(2)招聘小学教师15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4名、体育2名、音乐1名、美术1名、信息1名、心理学1名;
(3)招聘中学教师5名,其中思想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生物1名、体育1名。
2、招聘对象
幼儿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毕业生。
中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周宁籍毕业生。
3、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具备教师资格。
专业要求:专业对口。
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
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周宁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要求
1、报名时间: 2014年3月17日~3月23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网址:www.eeafj.cn)和网上缴费;周宁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2、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3、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即1个县),不能兼报。
四、招聘方法
1、笔试
时间:2013年4月13日(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
2、面试
(1)由周宁县教育局、公务员局按照上级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2)每个学科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加5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专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则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以面试报名为准)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相关招聘信息将在周宁教育网发布。
(3)幼儿园教师的面试项目为弹、跳、唱、说,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技能。
(4)随带材料: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报到证和身份证。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的40%加上面试成绩6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研究生学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体检、考核工作由周宁县教育局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闽政文[2008]344号及宁市委办[2003]34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各学科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不予聘用。
3、对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各岗位考生考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身体条件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5、补充招聘。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本县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本县将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六、聘后管理
新聘毕业生至少在周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其中试用期为1年,若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0593-5631969
县纪委监察室 0593-5629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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