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4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结合市直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4年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4年普通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经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除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外)。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身体条件应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
 
  3、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23日至1996年3月23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考岗位的要求为准。
 
  4、面向地区“宁德市”是指2014年3月23日前已具有宁德市常住户口(含2014年市内大专以上院校的毕业生以及市外大专以上院校的宁德生源)。福建省常住户口按以上原则类推。
 
  5、符合《2014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计划表》(附件)中各岗位所设定的条件要求。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日8:00~3月23日17:3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对象只能报考宁德市直一所院校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由应聘者本人亲自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具体办法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查阅相关通知,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考生报名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报名者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报考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资格审核: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招聘学校对报名者个人提供的网上报考信息进行初审、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复核,报名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阅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最终复核以入闱面试前复核为准。
 
  三、笔试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必考科目)和《专业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见《准考证》。“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类别(具体见闽考院自〔2014〕7号文件附件中的序号),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类别选择其中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29个科目的考试大纲将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考生可于4月30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三)笔试时间:4月13日全省统一笔试。
 
  (四)笔试地点:设宁德市蕉城区,具体考点、考场和每场的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五)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考生本人应于2014年4月7日8:00(系统开启)-12日17:30(系统关闭)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四、面试
 
  2014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宁德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面试内容及成绩: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基本技能、片段教学、答辩等)和综合素养(即兴表达、临时问答等),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人员比例确定:根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入闱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前本人必须持招聘岗位设置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书》、《报到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为《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及聘用时相关的手续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所报学校确认,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原件或与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的,取消面试入闱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入闱面试人选,各岗位入闱面试名单和各种原件的确认时间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办法、细则等将在宁德教育网(www.ndedu.gov.cn)公布。
 
  (三)其他说明: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闱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参加面试人员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招聘总成绩计算
 
  招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按40%计入招聘总成绩,合格的面试成绩按60%计入招聘总成绩。若招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总成绩排名;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体检、考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每个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招聘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没有按时参加体检的弃权者(或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空出的岗位则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后,岗位仍空缺的,该岗位纳入7月份全省补充招聘。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德教育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宁委办〔2011〕90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2014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由宁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确保公开招聘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其他事项
 
  1.每个学校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含1:3)以上方可开考。对少数岗位公开报名后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须由市教育局、市公务员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2.招聘信息详见宁德教育网和宁德市人事人才网。
 
  3.咨询电话
 
  笔试咨询电话: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郑先生: 0591-87665932
 
  宁德市自考办叶先生:    0593-2915691
 
  面试咨询电话:
 
  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      0593-2915658
 
  宁德市高级中学          0593-2822078
 
  宁德市民族中学          0593-6382120
 
  宁德师院附小            0593-2822545
 
  福安师范附小            0593-6578007
 
  4.本文未尽事宜,由宁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公务员局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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