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2014年招聘高中教师3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现就做好2014年我县高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政和一中高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地理教师1名,政和二中生物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二)英语、地理、生物三个学科均招聘本专业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具有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地高校毕业生;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有报到证;英语专业要取得英语八级证书。
 
  (三)考生报名时应持有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件原件(应届生尚未取得相关证件的,应在面试资格审查时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时间安排
 
  3月10日前,政和县发布高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3月17-23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县教育局人事股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4月13日,全省统一笔试。
 
  4月3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5月18日面试,5月19日体检。
 
  7月上旬,招聘未完成时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月-8月,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四、笔试事项
 
  (一)报名工作
 
  1、考试科目。本次考试笔试定于2014年4月13日全省统一举行,上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下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该科目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
 
  2、报名时间。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统一由应聘者本人亲自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4年3月17日8:00(系统开启)~3月23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应聘者政策咨询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考生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密码等个人报名信息,防止泄露或被盗用。“三支一扶”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请考生在2014年3月20至3月26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笔试加分手续。
 
  3、报考费缴交。本次教师招聘考试考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考生报名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4、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考生本人应于2014年4月7日8:00(系统开启)-12日17:30(系统关闭)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二)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
 
  1、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4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考生应于2014年4月12日下午按规定时间到设区市考点熟悉考场。
 
  2、考点安排。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安排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现有标准化考点组织考试。
 
  五、成绩公布
 
  1、本次考试实行计算机网络评卷。
 
  2、考生可于2014年4月30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本次考试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报考高中学科教师岗位,应聘者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达到60分才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分数并列时,《专业知识》分数高者排名在前,《专业知识》分数低者排名在后。《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均并列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60分);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将在“政和教育之窗(www.fjzhjy.cn)”公示栏上公布。
 
  2、参加面试人员应于2014年5月6日至8日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报到证等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审核。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面试审核时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须持所在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并承诺于2014年7月10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符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招聘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4年5月18日13:00集中,地点在政和县实验小学。
 
  (三)面试办法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不计入总分,100分为满分,面试分数70分及以上的确定为合格等次;7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不予聘用。面试办法如下:
 
  (1)朗读指定片断,时间为2分钟(30分);
 
  (2)板书指定内容,时间为3分钟(30分);
 
  (3)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时间为3分钟(40分)。
 
  七、聘用办法
 
  1、体检:5月19日上午7:30分体检,地点到时通知。面试成绩合格,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学科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者报考学科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其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寄送至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提供考生档案等相关考核材料,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按面试合格者报考学科笔试成绩按程序依次递补。
 
  3、聘用: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应聘对象。
 
  4、补充招聘。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7月上旬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有关规定执行。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考试违纪违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3、网络报名及考务过程相关问题,请联系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091309)、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0591-86215690)或信息处(0591-86215662)。
政和县教育局
政和县公务员局
中共政和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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