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2014年招聘幼儿教师10名

  为补充我区2014学年幼儿教师需求,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志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为社会服务意识。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3.2012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专业不限,户籍不限,但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的其中一种证书,或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有学校的证明。
4.具有舟山户籍、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现仍在教师岗位,有三年以上幼教工作经历(本科学历的放宽到一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的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计划
共计招聘10名,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须达到总数的40%,即4名。
 三、报名办法
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形式,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2倍;社会人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
1. 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3月20日12:00前,将《2014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到jwrsk@mail.ptec.gov.cn邮箱。
2. 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9日(周三)—3月20日(周四),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家庭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历届生持毕业证书、报到证;应届生持学校统一制作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等与自荐材料中内容相关的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好《2014年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教师现场报名登记表》。
3. 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在考前到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现场确认参加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时现场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者携带现场报名者所规定的材料。
(二)社会人员
1.报名时需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幼儿园工作年限证明,近两年年初及年终工资单复印件(需有所在单位盖章)。
2.目前为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包括拥有股份的)或担任园长的,须提交单位的同意应聘意见和被招聘后同意辞职或转让股份的承诺书。
  3.报名时间:3月10日—3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2号楼5楼513室,邮编:316100,电子信箱:jwrsk@mail.ptec.gov.cn,联系电话:0580-3015454。
报名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
四、考试
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核的视作本人放弃。本人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核合格,拟聘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并毕业生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与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职工管理中心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三) 聘用人员应服从区教育局分配到相关幼儿园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须参加由区教育局安排的一个月实习。
(五)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510,区教育局:3028008。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七、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联系人:胡老师。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4年3月           
附件:2014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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