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机考)

  一、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开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计算器、移动存储介质、电子通讯工具、PDA等辅助工具和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三、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
  四、考生在正式开考后方能登陆上机考试系统。考生登录考试系统后应首先核对系统显示自己的个人信息和报考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与监考员说明情况。
  五、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提交作答信息离开考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六、考试时间结束时,系统将自动停止考生作答,并强行提交作答信息。考生须在考试时间结束前完成提交操作。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如系统故障、死机、突然断电等突发事件,无法正常作答时,可在监考老师指引下在备用计算机上作答,系统将保存考生已答试题信息,考生更换计算机作答信息不受影响,可继续作答。
  八、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员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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