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201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111人

  依据《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余政办〔2008〕96号),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现将余杭区教育系统201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11人(见招聘计划点击可打开附件:2014年第二批招聘计划表(共4张).xls),其中:高中(含职高、社区学院)教师30人,初中教师43人,小学教师26人,幼儿园教师12人。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届、2014届师范专业本科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届、2014届师范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3.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届、2014届特殊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4.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2013届、2014届硕士(博士)研究生。
 
上述毕业生中,已经就业的(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不属招聘对象。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
 
2.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各岗位要求专业对口。小学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可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中的一个学科,小学教育有明确培养专业方向的,一般应报考该专业对应的学科,也可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中的一个学科。报考初中科学岗位的专业要求是科学、物理、化学,报考小学科学岗位的专业要求是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余杭生源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如所学专业无对应岗位需求,可以选相近专业学科报考。师范本科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毕业生还可报考学前教育岗位。
 
4.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5.身体健康,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三十五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各岗位的备注栏。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具体招聘办法和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确认: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日9:00至3月13日16:00;
 
2.网上报名方式:登陆余杭教育网,在“教师招考”栏进行报名;
 
3.网上报名要求: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个人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上传的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吋照,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现场确认:2014年3月15日9:00点至16:00点到余杭区社区学院(余杭区临平红丰南路116号)确认报名情况,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确认时所需材料如下:
 
(1)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两份(考生如要修改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需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后保存信息,重新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切不可直接在WORD中修改登记表内信息);
 
(2)《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
 
(6)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
 
(7)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届毕业生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2013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和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0)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调整报名
 
经现场确认后,于2014年3月18日前后在余杭教育网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已报名的应聘者要求调整已报名岗位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另行在余杭教育网上通知。
 
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要求:岗位招聘1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2人按1:1.5比例确定,招聘3人及以上按1:1.4比例确定, 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三)面试和岗位确认
 
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过程如下:
 
1.面试对象:经现场确认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2.面试测评: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在余杭教育网上通知。
 
3.岗位确认: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应聘岗位。具体时间另行在余杭教育网上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体检对象:各岗位按岗位确认人员1:1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学校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考察。
 
(六)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余杭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招聘学校与毕业生应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后原则上不予解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
 
录用的毕业生于2014年8月凭《报到证》和毕业证书到余杭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并由区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统一实行人事代理。录用人员未能按时毕业和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按期转正者,一般须在招聘学校服务五年。
 
五、其他事项:
 
1.网上报名程序不具备报名资格审核功能,是否具备报名资格应以现场确认为准;
 
2.现场补报名的,应于现场确认规定时间内先在网上报名,然后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3. 岗位确认后的招聘流程中均不安排递补;
 
4. 查询成绩、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请在余杭教育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5. 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考试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不予录用,且两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岗位。
 
6. 本次招聘的解释权属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571)89160282、89170012,传真:86233267 ;邮箱地址:89160282@163.com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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