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祁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120名

  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引深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为目的,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引入教育竞争激励机制,为我县教育事业高效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四公开一监督”,即:招聘条件公开、招聘数量公开、招聘办法公开、招聘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名额为120名,其中:
 
(一)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10名(声乐1名、财会2名、焊接2名、机电1名、雕刻雕塑1名、书法1名、汽车应用维修1名、平面广告设计1名)。
 
(二)初中教师20名(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3名、体育1名、物理3名、化学3名、计算机1名、美术1名)。
 
(三)小学教师90名(语文36名、数学30名、英语16名、计算机2名、体育2名、音乐2名、美术2名)。其中:包括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6名(语文3名、数学2名、英语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心理素质。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
 
4、户籍不限。
 
(二)具体条件
 
1、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岗位
 
2014年 7月 31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者前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的毕业生,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但聘用后两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2、初中教师岗位
 
2014年 7月 31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学二本及以上毕业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大学二本及以上毕业生)。
 
3、小学教师岗位
 
2014年7月31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五.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由祁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在祁县人事人才网、祁县教育网、祁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祁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期为七天。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日至14日
 
2.报名地点:县政府3号楼102室
 
3.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1) 报名时持报名表(报名表请自行从祁县人事人才网或祁县教育网下载并由本人填写打印)、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红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本人现场报名。未领取相关证件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教师资格证证明(须加盖学籍专用章及负责人签字)。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要对所提供的各类证件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
 
(2)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学历、资格证、报到证的审查由教育局负责。
 
5.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应达到3:1,如部分岗位出现不达规定比例时,经县招聘领导组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该岗位招聘名额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6.2014年3月19日持缴费收据和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7.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祁县人事人才网或祁县教育网,下载填写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在祁县以外服务的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在祁县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分别由祁县县委组织部、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祁县县委确认。
 
六.考试
 
(一)笔试
 
经报名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时间:待定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专业课》(占笔试成绩的90%)
 
                 《教育心理学》(占笔试成绩的10%)
 
《专业课》笔试内容:中小学教师岗位为高中阶段相应学科;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岗位为职业中专的理论基础知识。
 
《教育心理学》笔试内容为相应学段的教育理论知识。
 
(二)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按笔试成绩,以所报学科由高到低排列,按学科招聘人数的1:2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内容:应聘中学教师岗位的讲初中八、九年级现行教材内容;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讲小学四、五、六年级现行教材内容。
 
    应聘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分讲课(占40分)和实际操作(占60分),讲课内容为职业中学现行教材(应聘财会岗位的不实际操作)。
 
3.面试主要采取面对评委讲课和实际操作的办法,提前到达现场抽取课题,独立备课120分钟,讲课时间为20分钟,实际操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
 
4.面试采取当场亮分的办法。
 
5.面试合格人员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招聘总成绩。
 
招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x60%+面试成绩x40%(分值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总分按招聘学科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根据以下三个条件确定体检人员:学历的高低、笔试成绩的高低、学科专业成绩的高低。
 
(三)体检
 
1.体检时间:(待定)
 
2.体检地点:(待定)
 
3.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因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分数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
 
(五)资格复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将组织专人对所有拟聘人员的材料逐一进行严格审查。一经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1.聘用的教师执行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政策。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执行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
 
2.凡被聘用的教师五年内不得调动。
 
3.凡被聘用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六年内不得进城任教,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监督检查
 
学历和资格证书的认定、命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祁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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