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于4月24日起展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时间确定,申请人注册申请、网上申报的时间是4月24日—5月4日,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
  户籍或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关系)在河北省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可参加资格认定,包括已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和全日制普通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认定相应级别教师需具备一定的资格水平条件,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申请人员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参加全国统考合格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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