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2013年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按照上级要求,2013年度芝罘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将于2014年2月24日至28日进行。
  教师资格申请人(面试在芝罘区报名确认且成绩合格通过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请到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站下载打印,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相关证件材料参加体检,体检相关要求等具体事项见备注说明。
  体检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山东省教育厅、烟台市教育局将陆续公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后续事宜,芝罘教育网站将及时转发相关信息,敬请关注。
备注:
1.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按照体检人员时间安排(具体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带好有关证件、材料到芝罘区教育体育局(解放路89号,乘6、18、43、45、46路车到烟台山医院下车即可)院内西头餐厅会议室集合。逾期不候,责任自负。
2.参加体检人员需空腹体检,即在体检的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不得进水进食。
3. 《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需提前自行到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站下载打印,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体检时自己带好。
4.申请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费用90元左右,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费用180元左右,由医疗部门根据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人员请自备现金。
芝罘区教体局
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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