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2014年招聘高中教师30名

  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县城高中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含有高中教学经验愿意到我县任教的优秀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教学、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三)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身体健康,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江西师大师范类优秀毕业生;
2.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各级各类硕士研究生;
3.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外县在职教师为第一批次本科院校毕业生或第二批次本科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有高中任教五年以上经历,并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
1.在学校期间受过校纪处分者;
2.正在立案审查或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理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4.县内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支教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共招聘县城高中教师30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条件见附件《宁都县2014年县城高中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要提供以下原件报名:身份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在籍证明)、历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其中外县在编教师原则上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江西师大优秀毕业生须提供原件或学校出具证明,有5年以上高中教学经验的教师须提供相关证明,已婚报名者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2月26日—2月27日到宁都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并当场采集照片。报名时间截止到2月27日下午5时,逾期不再补报,不收报名费。 
3.考生可报考1所学校的岗位,同时可以兼报另外1所或2所其他学校同学科的岗位。不能跨专业报考。
4.县教育局、县监察局和县人社局将组织人员共同对报名者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5.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2:1,未达到该比例时,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所核减招聘岗位数将调剂到其他学科,调剂情况在报名截止后第二天公布。
6.考生在2月28日到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按时参加面试。
(二)面试(100分)
1.面试时间:3月1日
2.面试方式:采用上课方式,每位考生上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地点:分学科由宁都中学、宁师中学2所学校承办面试具体工作,具体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录用办法
1.3月2日公布面试成绩,同时公布成绩排名顺序(含兼报人员)和预录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2.预录办法:根据考生报考学校顺序,按成绩高低顺序分学校按岗位数与预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学科预录人员。
3.在预录过程中,如拟确定初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以下次序优先确定:①有高中教学工作经历;②第一学
历高;③毕业时间长。
4.体检。公示期间将组织预录人员进行体检。
5.录用。公示后如无异议、体检合格者,于3月7日—8日到县教育局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若因放弃录用而出现该学科名额空缺的,按该学科总成绩高低顺序名单依次补录。录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制,列入编制管理。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宁都县2014年公开招聘县城高中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育局,由郭超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邱栋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招聘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纪委(监察)、人社、教育等部门抽调。
五、本方案解释权归宁都县2014年公开招聘县城高中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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