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今年起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工作

  2011年,教育部开始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4年试点省份扩大到包括我省在内的10个省。2015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

  近日,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其中,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最为显着的变化为:试点省份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也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主要采用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笔试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举行一次。国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申请时除了提交相应的学历和资格资料外,还得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以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每个注册有效期内须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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