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6名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宜宾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名高层次和紧缺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
本次招聘单位均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完全符合《宜宾县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人员范围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部门明确的行业(地域)紧缺专业范围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第1类人员)。
2. 国家重点普通高等院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第2类人员)。
(1)在校期间担任2年及以上学生会干部经历。
(2)在校期间获得过两次及以上甲(一)等奖学金奖励。
(3)院校及以上单位表彰的优秀毕业生。
3. 经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的地域性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第3类人员)。
(三)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 本科学士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 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大学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人员。
3. 大学期间有两科及以上专业考试成绩补考记录的人员。
4. 不能在2014年7月31日前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延长至2014年12月31日。
三、招聘单位、名额和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名额为82名,其中第1类人员59名、第2类人员12名、第3类人员11名。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和条件详见附件《宜宾县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信息公布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确定的现场招聘高校招生就业网,报名、资格审查、考核(面谈)、笔试、面试(试讲)在招聘现场同时进行。
(一)招聘第1类人员时间、地点:
投简历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前(工作日上班时间),报名方式采用应聘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投简历预报名(报名咨询电话附后)和由县人社、纪检监察、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招聘组到相应高校应聘者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投简历预报名人员务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招聘第2、3类人员时间、地点:
投简历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前(工作日上班时间),报名方式采用应聘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投简历预报名(报名咨询电话附后)和由县人社、纪检监察、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招聘组到相应高校应聘者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到校集中招聘时间、地点可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关注相关高校招生就业网站或与相关高校招生就业部门联系(请投简历预报名人员务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招聘现场报名的有关事项。投简历已预报名人员须在招聘现场正式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现场招聘: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资格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综合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学习成绩、班级名次、品德、是否有补修课程和遵章守纪等情况。注:本科毕业生学校须注明应聘学生属于“几类”本科专业,所在学校须加盖公章),报名时请提供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报名时请提供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约定和说明事项
1.报考者的年龄按周岁计算,如报考岗位最大年龄为25周岁的,是指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第一日(2013年12月31日)未满26周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
2.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凡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3、招聘的教师必须在聘用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中已经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考核结束后,即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行办理人事聘用手续;属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面试结束后,先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通过资格复审、考试(第2、3类人员)、体检、考核合格后,再进行公示。
五、考核(面谈)、考试
招聘办法根据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实行分类实施:
(一)招聘第1类人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面谈)的方式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第2、3类人员,采用考核加专业测试加面试(试讲)的方式招聘。考核主要是考评应聘者在校综合表现情况;专业测试主要考评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面试主要考评应聘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签约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签约综合成绩=考核成绩(共20分))+笔试成绩(100分制)×50%+面试(试讲)成绩(100分制)×30%。用人单位根据毕业生签约综合成绩择优签订就业协议,待参加市统一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的笔试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后,再按程序确认和聘用。
六、体检
(1)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3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3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其余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核
考核由县人社局牵头负责,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
八、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招聘的第1类人员,已经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体检、考核结束后,即行公示。属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面试结束后,先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资格复审和体检考核合格后,再行公示。
九、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其中直接考核(第1类人员)招聘人员报宜宾市人社局审核确认聘用资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其他人员(第2、3类人员)由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属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须在毕业后通过资格复审、笔试(第2、3类人员)、体检、考核合格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0831—6613383。
十二、约定事项
(一)按本公告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外),服务期未满的,不办理调流动。
(二)按本公告招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须在3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否则,单位可以予以解聘,终止人事关系。
(三)本办法招聘的对象主要是应届高校毕业生,因此,所有应聘人员均不执行政策性加分。
(四)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三、本公告由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0831—6613052 眭老师
有关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831-6613022 罗老师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宜宾县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宜宾县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