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奈曼旗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200名

  根据全旗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拟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聘中小学教师20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定向招聘岗位:40人,其中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各5人,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生物各3人;小学语文、数学各5人。
(二)面向社会招聘岗位:160人,其中初中语文、数学各3人,地理、历史、生物各2人;中小学英语20人(其中蒙语授课4人),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各6人;小学语文、数学各55人(其中蒙语授课语文、数学各5人)。
二、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定向招聘范围:“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储备人才”等在我旗服务期满的项目人员。
(二)面向社会招聘范围
应往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师范类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旗教体局统一聘用的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岗代课教师。
(三)报考条件
   1.户籍条件:除“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和“储备人才”等服务项目人员外其它报考者必须是本旗户籍(后签入户口者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
   2.年龄要求:除旗内统聘代课教师不限年龄外,其他报考者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教师资格要求:定向招聘和面向社会招聘人员中旗内统聘代课教师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余人员必须具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考试程序
(一)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月3日—1月18日
报名地点:奈曼旗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资股(308室)。
    2.报名要求
  (1)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并填写《奈曼旗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本人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2)报名者需提供学历证书、派遣证或报到证(旗内后取得专科以上学历的统聘代课教师除外)、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档案、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在本旗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社区民生志愿者”和“储备人才”等服务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证件或证明。所交证件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费:200.00元。
   4.资格审查
由人事、教育等部门组成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相关证件、学籍档案等进行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不合格者取消参考资格。
(二)笔试
 1.考试时间:通过奈曼教育网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
   笔试分值为100分。报考初中(含中小学英语)各岗位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现行教材内容,其中教材教法占20%,教材内容占80%;报考小学(含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各岗位考试内容为初中现行教材内容,其中教材教法占20%,教材内容占80%。笔试成绩以80%记入总分;分蒙语、汉语两种试卷。
3、笔试要求
   各岗位报名人数要达到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否则按比例核减该科招聘指标,所减指标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向其它岗位调剂。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说课人选。
(三)说课
  1.说课时间:通过奈曼教育网另行通知。
  2.说课内容
报考初中(含中小学英语)各学科说课内容为现行高中教材内容;报考小学(含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各学科说课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内容。说课成绩为100分,以20%记入总分。
  3.说课要求
考生准备时间为40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
  四、聘用和管理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
(二)公示和考察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情况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并进行考察。
公示期满考察合格后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全部分配到苏木乡镇中小学任教,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5年内不准调动,除公务员考试外不准参加任何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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