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5年教育学、心理学报名通知

关于自治区教师资格认证

《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

 

一、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1.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新疆自考在线(2.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通过网上报考的考生,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二、考试与报名时间

1.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网上报考日期分别为:

① 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日期:

2015年 1月15日至2月5日2015年 3月1日至3月10日。

② 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日期:

2015年8月10日至 9月10日。

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5日,3月7日-10日期间各地州安排做好新生现场确认工作。

2.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开考两次,考试日期分别为:

① 2015年4月自学考试:2015年 4 月18日至19日;

② 2015年10月自学考试:2015年10月17日至18日。

3.各地、州、市现场报名的地点和起止时间,由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确定和公布,考生可直接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每天上、下午考试时间分别为9:00-11:30和14:30-17:00(均为北京时间)。

三.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1.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自治区和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计划在统一时间内组织实施。

2.考试地点统一设置在各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地或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的县(市)政府所在地。

3.考试统一使用北京时间,考生应在开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座位通知单入场。考生迟到15分钟即不得进场考试,距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4.2015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继续在全区组织实施汉、维、哈文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和10月,均安排在自学考试第一天,上午(9:00-11:30)《教育学》、下午(14:30-17:00)《心理学》,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报名时间与自学考试网报时间相同。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依据新疆教育出版社2011年8月出版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修订编写的汉、维、哈文版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和实施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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