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南江县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巴中市南江县人社局  巴中市南江县教育局
关于巴中市南江县2014年12月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南江县公办学校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45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职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5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其他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就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若后续招聘程序资格审查发现未在报名前取得证书已参加报名考试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其责任自负。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备《巴中市南江县2014年12月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年龄计算以2014年12月1日为止,政审时出生时间若档案记载年龄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以档案和户籍登记中最先记载的为准。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本人不愿承诺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职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5日至27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职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江县教育局将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巴中市南江县2014年12月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进行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审查和考核时确定。南江县在编教职工要报考的,必须在2014年11月25日前向南江县教育局辞聘,经教育局批准报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备案后方可报考,否则网上报名参加公共科目考试无效,责任自负。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收费50元)。缴费时间:2014年11月25日至29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4年12月1日至2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按网络提示打印《信息表》二份,供专业科目考试或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12月15日至20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职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职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南江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中小学音、体、美教师职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2013年12月、2014年5月招聘已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取消与本次招聘单位专业相同的职位(见职位表),若此次招聘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执行。其余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4年12月5日前通过南江县人社局网站([www.scnjrsj.gov.cn])公告。招聘职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14年12月5日至8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纳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各职位考试方式及成绩折合办法见《职位表》。公共科目笔试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由南江县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在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信息表》在成绩公告三日内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查分。

    (二)专业科目考试

    1、农村乡镇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后,只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相应的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知识,考试时间暂定在2015年4月中上旬,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于2015年3月下旬在南江县人社局网站另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该职位考生及时关注。

    2、其余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后,只进行专业科目面试,具体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于2015年3月中上旬在南江县人社局网站另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该职位考生及时关注。

    3、进入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招聘职位的参考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与最后一名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职位面试入围人数不受此比例限制,考试人数未达到3:1的该职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4、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须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信息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与应聘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其中在职者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往届生需提供学历电子备案表;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招就处加盖鲜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一次。

    6、专业科目面试采取讲课、特长展示、技能操作方式进行,专业科目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专业科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并在南江县人社局网站公告。

    七、签约体检

    依据各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或考生协议抽签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下同)。其中属2015年应届毕业生考试结束后按通知要求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就业的视为自动弃权,所产生的职位空缺按前述规则递补。

    体检由县人才服务中心组织。本次招聘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暂不递补。

    八、政审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生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对政审弃权、政审后自动放弃以及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暂不递补。

    九、公示

    经考核、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由各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政审人员名册和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通过档案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在南江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及缺额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通知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拉通排名的职位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岗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暂不办理聘用手续。

    通知后5天内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批准文件发出后,不报到或报到后不上班超过1月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解聘。

    因第一轮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环节出现的缺额,按前述程序再在愿意参加递补的人员中组织最后一轮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所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南江县人社局在南江人社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选岗、聘用、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和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妥善保管现场报名发放的《报名信息表》、《准考证》,招聘各环节都须出示此证,直至保管到递补聘用环节结束,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区号:0827)

    (一)报名点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8225533   县人社局:8225299 8227499

    (二)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8225189   县人社局:8222534

    十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江县人社局。

    附件:201412月教师考试招聘职位表(南江).xls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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