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定期审核制度提升教师队伍活力

最近,北京市教委下发《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从2016年起,将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每五年为一个注册周期,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事实上,全国各地的教师资格考试近年来一直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但像北京市这样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的做法还并不多见。可以预见的是,这种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做法,将会有效地优化教师队伍,使教师队伍具备吐故纳新、优胜劣汰的机制,从而保持队伍的活力。

坦率地说,近年来由于大学生就业的形势严峻,市场上较“好”的职业岗位并不多见,因此,一些考试日渐变得热门,比如公务员考试,还有一些国企的招聘考试,再比如全国各地的教师资格考试。相比于市场中的各种岗位,以上职位带有着一定的稳定性,这也正是吸引众多考生的原因。但是,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长远发展来说,显然某种职业的稳定性不应该是我们追求的终极目标。对于至关重要的教育问题来说,最重要的是能够吸收到社会上更多优秀的人才进入教师队伍,提高人力资源的配置效率,使得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显然,对教师资格的定期审核是保持教师队伍活力的必经途径,因为一旦不需要资格定期审核,那么对教师队伍就缺乏有效的约束力,激励机制的不畅也会令一些教师得过且过。更重要的,经过一次资格考试录取来的教师,很难保证每一位都是非常适合教师岗位的,而且,资格考试的内容与实践中的教育工作也有一定的距离。而如果实施教师资格的定期考核,那么即使一些不适合的人员进入到教师队伍,也能被适时地剔除出去,这种修正机制对于教育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对教师资格的定期审核,还可以有效加入师德这项重要标准,因为,师德无法有效通过初次的教师资格考试的卷面成绩明显表现出来,只有通过实际的教育工作,才可基本判定一位老师的师德如何。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说,定期审核资格显然是非常好的做法。

此外,北京市的做法,也是在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进行的一项有益探索。今年4月颁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对事业单位的考核专门有所着墨,规定了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强调和落实定期考核,应该是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基本原则,教育领域也不应例外。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我们认为,教师资格定期考核的探索,以及事业单位的相关改革,也可以为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积累有益经验。因为人力资源优化的规律有着某种共通性,而这些重要领域的改革也是彼此紧密相关的,从相关探索都能促进人力资源优化,利于国家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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