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201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招办统一要求,全市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网上报名将于9月20日开始。 具体报名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9月20日08∶00至9月24日18∶00,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点击“网上报名—陕西”栏目入口,然后按照提示和要求报名。
二、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和地点: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携带报名规定的相关材料,于2014年9月22日08∶00至9月25日18∶00到市考试管理中心(汉滨区五星街53号)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用,考生本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确认,也不得跨市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及未缴费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按照省招办规定,报名考试费暂按每人每科70元收取。
三、现场审核所提交材料
    1.陕西户籍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安康的外地户籍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安康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在陕西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及以上考生(五年制高职为四、五年级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就读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学生证原件。
    考生在确认时,须在现场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名。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到确认点进行确认、审核。考生报名审核信息一经提交,各项信息将不能更改,其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为学籍证明)及人事关系证明的复印件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留存。  
四、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程序后,考生可在考前一周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11月2日,考生持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咨询电话:0915-3207779、3211732、321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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