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269名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2014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4〕30号)和区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精神,结合我区高(完)中、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下称区职教中心)、初中学校(含山区、边远农村小学,下称山、边小学)、公立幼儿园编制及学科(岗位)需求情况。现将2014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安排
    计划招聘新教师269名。
    (一)公开招聘高(完)中学校教师49名(详见附表1)。
    (二)公开招聘初中学校(山、边小学)教师168名(详见附表2)。
    (三)公开招聘陈店镇公立中心幼儿园(公益二类)教师16名(详见附表2)。
    (四)公开招聘区职教中心教师36名(详见附表4)。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应聘高(完)中学校教师:2012年至2014年汕头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应聘初中学校(山、边小学)教师:2012年至2014年潮南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应聘陈店镇公立中心幼儿园教师:2012年至2014年潮南区生源的全日制幼儿师范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应聘区职教中心教师:2012年至2014年汕头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2012年安排在我区“三支一扶”,从事支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愿意到农村学校任教的。
三、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2014年国家“211工程”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面试和考核合格,已与我区高(完)中学校签约,予以聘用13名。
    (二)2012年至2014年在我区从事支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愿意到农村学校任教,予以聘用32名。
    (三)剩余名额通过公开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1.发布招聘信息
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于2014年7月30日在潮南区教育信息网、潮南区人才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8月9日至8月11日,时间3天,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报名地点:潮南区东山中学(即广汕公路峡山街道东山路段,区教育局、区检察院门口往北200米处)。咨询电话:0754—87795462。
    3.报名要求
    (1)所有应聘者(含经面试、考核合格和在我区从事支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报到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办理暂缓就业协议或代管人事关系的,应提供相关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生源地以大学入学前的户口簿为依据,户口簿不能体现生源地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户口迁移或变更等的有效证明。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相片三张(同版)。报名时缴交考务费90元。
(2)报考区职教中心的暂不具备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考生,须本人承诺在被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3)填报学科(岗位)。按设置什么学科,招考什么专业的原则,招考学科专业对口的人员。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考生应以《报到证》、毕业证书注明专业(方向)为依据,按所学专业填报到学科(详见附表5)。报名表(A4纸张双面打印),可从网站下载打印或报名时领表并认真填写。
    4.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报考高(完)中学校、区职教中心,初中学校(山、边小学)、陈店镇公立中心幼儿园教师的考生。试卷分别命题。同一时间考试。考试为综合一卷,满分为120分。内容分二方面:一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80分),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二是《教育法》、《教师法》(占40分),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不指定具体版本或考试参考用书。笔试时间初定于8月17日,笔试地点:汕头市六都中学(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各学科考生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5.确定入围人选
    (1)按考生报考具体学校学科(岗位)及招聘人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学科入围人选。
    (2)报考高(完)中学校、初中学校(山、边小学)的考生,具体学校学科(岗位)出现未录满额时,空出学科的名额,分别以全区高(完)中学校、初中学校(山、边小学)为范围。从本人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报考学科和缺额人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并以学校工作环境条件优、次排序(详见附表6),进行调剂补录,额满为止。
    (3)经学科调剂补录后,报考具体学校学科(岗位)仍出现未录满额时,空出学科(岗位)的名额,分别以全区高(完)中学校,初中学校(山、边小学)为范围,从本人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报考学科类别,即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详见附表1、2),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并以学校工作环境条件优、次排序(详见附表6),进行调剂补录,额满为止。
 
    (4)若入围考生末位成绩并列时,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如“两学”成绩相同的,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以《教育法》成绩高者优先。再出现相同时,确定为共同入围。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含经面试、考核合格和在我区从事支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应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及办法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应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的方法按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为高(完)中学校、初中学校(山、边小学)、区职教中心的教师。人员实行聘用制,岗位管理。使用教育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按国家、省及潮南区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为陈店镇公立中心幼儿园的教师,按《汕头市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聘员手续。使用教育事业单位编制。聘员的岗位管理、考核、工资晋升等按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实行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聘员的职业年金管理按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必须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其中聘用在山区、边远农村小学须服务满3年以上。
新聘用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的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八、信息公开
    笔试结束3天内对外公布成绩,7天内公布确定入围人选。拟聘用人选公示等招考信息可在潮南教育信息网、潮南人才网查询。
    举报监督电话:区监察局 0754—87797402    
汕头市潮南区教育局
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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