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满洲里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39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短缺现状,满足教学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9名。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中小学招录教师须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且专业对口。报考专业以全日制第一学历所学专业为准。心理健康教师须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年龄在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获得地区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幼儿园招录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起点)学历,专业类别: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类,年龄在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4.根据呼党办发〔2012〕77号、呼信联发〔2010〕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内的2000—2002级中等师范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可定向报考学前教育岗位。应聘者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即可录用,录用后须服从岗位调整;
5.根据自治区相关政策,对在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项目生”(即“三支一扶”志愿者、特岗教师、人才储备、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可定向报考2个学前教育岗位。“六类项目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或当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提供的期满证明,并加盖盟市主管部门公章;
6.具体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满洲里市电视台、满洲里日报以及满洲里人才网进行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招聘公告。
2.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户口或身份证(原件)、执业(专业资格)证书(原件)、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有业绩者须持获奖证书(原件)以及各种证件A4纸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负责。报名人员要确保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凡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可作适当调整。
3.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报名费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相关要求,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
1.公共科目笔试。教学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主要考查考生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对教师的职业认知度等方面内容。     
2.专业测试。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按1:2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名单,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知识笔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笔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专业测试分12类,即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英语、体育、学前教育、心理健康。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2.5分)×40%+专业测试成绩×60%。
(四)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教师资格条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进入考察程序的考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实习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考核材料,考生因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在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中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予以录用,并列录用的考生须服从岗位调整。
(五)公示
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成绩排名情况,按招聘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满洲里人才网和市人才交流中心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六)录用和待遇
1.考生录用根据报考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2.公示期满,对符合录用条件者办理录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试用期1年。
3.招聘工作结束后,因考生违纪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补录。
4.按照教师准入制要求,拟招聘到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书考生,录用后两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辞退。
附:《2014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招聘单位 单位性质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招聘资格条件 备  注
学历 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教育系统 全 额 拨
中学语文 5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及其相关对口专业   国家统招全日制  普通高校毕业生
中学数学 3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数学及其相关 对口专业  
中学英语 3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英语及其相关 对口专业  
中学物理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物理及其相关 对口专业  
中学化学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化学及其相关 对口专业  
中学生物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生物及其相关 对口专业  
中学政治 3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政治及其相关 对口专业  
中学历史 4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历史及其相关 对口专业  
中学地理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地理及其相关 对口专业  
中学心理健康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心理健康及其 相关对口专业 须具有心理咨询师或心理辅导员资格
教育系统 全额拨款 中小学体育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体育及其相关 对口专业   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小学语文 4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及其相关对口专业  
小学数学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数学及其相关 对口专业  
学前教育1 2 专科及以上   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及其相关专业 定向六类项目生报考 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学前教育2 不限 不限   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及其相关专业 仅限2000—2002及中等师范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报考                          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学前教育3 3 本科及以上   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及其相关专业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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