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实践环节测试工作定于7月5日-6日在光复小学进行,请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于7月4日携带身份证到市教育局人事科(404)领取实践环节考察通知单,按通知单要求参加测试作。因本人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不能认定教师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务必于7月6日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非全国统考端口)进行网上报名,并于7月7日—11日到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并下载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封面,现场确认时一并提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
4、黑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全省统考理论考试成绩合格单或免考科目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
8、不是佳木斯户籍申请人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封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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